記者從日前閉幕的江蘇省“兩會”上獲悉,全省法院建立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制度的做法受到代表、委員贊賞。據介紹,江蘇全省各級法院把行政審判放到加強和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全局中去謀劃,充分發揮行政審判的獨特優勢,在強化個案監督的同時,針對某一時期、某一領域內行政執法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研究,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促進行政機關全面提高執法水平,以此成為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的一項重要長效機制。

 

  早在2005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專門成立課題組進行調研,并向省委提交了《關于江蘇行政執法現狀、發展趨勢及對策的報告》。對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對如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完善依法行政監督機制和評價機制提出了具體的建議。省委領導對《報告》高度重視,要求有關機關就報告中所指出的問題,拿出具體方案,切實加以解決。南京、鹽城、宿遷、常州等地法院也在調研的基礎上向當地黨委、人大提交專項報告。

 

  全省自去年初起普遍建立了覆蓋省市兩級法院的“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制度。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和副省長李小敏等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相關部門針對報告所提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拿出解決對策。此外,全省法院在行政審判過程中,針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引發行政爭議的突出問題,及時向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提交專項報告,2009年提交此類專項報告110件,其中57件得到有關領導的批示。去年,江蘇高院連續第二年向省委、省政府提交《江蘇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全省13家中級法院都完成了本轄區年度報告的報送工作,淮安、南通、鹽城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年報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全省法院共向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提交有關行政審判、行政執法狀況的專項報告216件,其中107件得到有關領導的批示;共發送行政審判司法建議636件;參與制定或修訂地方規范性文件73件,各地黨委、人大、政府下發涉及行政訴訟的文件7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