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民事法官,特別是從事家事審判的法官,我平時辦理了很多的離婚案件,也看多了當事人撕破臉后的歇斯底里與決絕冷漠。但那一次,我卻被三次訴訟離婚的張某夫婦感動了。

  說起來,張某與李某也是苦命人。張某在當地算是小有成就,自己辦了個工廠,生意還算過得去。妻子李某在家照顧年邁的婆婆,婆媳關系很是融洽。獨生子小張大學畢業,眼看就要開始美好的人生。

  不料,一切都在幾年前戛然而止。小張不幸患上重病,雖經極力救治仍撒手人寰。當時,張某與李某已年近五旬。兒子的離世,給了夫婦倆一記重重的打擊。兒子沒了,兩人悲痛欲絕。尤其是李某,更是整日以淚洗面,也顧不上與張某進行溝通。

  久而久之,兩人的關系出現了裂痕。李某覺得,兒子沒了,自己也沒了希望和未來;張某覺得,李某對自己漠不關心,整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無法自拔。就這樣,兩人越走越遠。

  張某先后兩次提起離婚訴訟,但李某堅決不同意,法院也兩次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不久前,張某第三次起訴離婚。

  這次,李某不再堅持原先的選擇。她表示,愿意放張某自由,但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倆的財產不算多,兩人婚后建造了兩處住房,其中一套有產權手續,另一套只有建房手續,未辦理產權登記。同時,雙方還有兩處廠房里的相關生產設備。但兩處廠房均為租賃,并非雙方所有。

  李某提出,要求分得其中有產權的房屋,并要求張某補償50萬元,其余的共同財產均歸張某所有。張某表示,近幾年生意不景氣,自己拿不出這么多,愿意補償李某20萬,有產權的房屋也歸李某所有。張某同時提出請求,因為老母親一直與李某居住在一起,他不想讓已經80多歲的老母親再搬出來,想請求李某允許其母親繼續居住在該房中,直至老人離世。

  這樣的請求令人匪夷所思,我覺得李某肯定不會答應。因為在離婚案件中,絕大多數當事人都已反目成仇,李某怎么還會答應這種不合理的請求呢?

  令人倍感意外的是,李某二話沒說就答應了。她說自己與婆婆相處了幾十年,早已成了一家人,自己也不忍心讓年邁的婆婆再去奔波。

  看到李某如此大度,張某也當即表示,考慮到李某也已50出頭的年紀了,出去打工難免力不從心,故除此前答應補償的20萬元和房屋外,每年再多付1萬元給李某做生活費。同時,李某可以每天到自己的工廠里吃飯,或者由其供應李某的米和油,所有費用全免。

  聽著兩人的調解方案,我心里百感交集。盡管張某夫婦未能白頭偕老,但在離婚時雙方都能設身處地為對方考慮,卻也是難能可貴的。

  是的,愛情沒了,親情還在,張某與李某很好的詮釋了這種特殊的親情。他們用行動告訴我,離了婚,他們還是親人!但愿他們一生安好!(當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