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像導引下進行的,以最小的創傷將器具或藥物置入病變組織,對其進行物理、機械或化學治療的微創技術,稱之為微創介入治療。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法院在化解社會矛盾中,在法律的框架內,以對社會最小的“切口”,求得和諧、穩定的最佳“療效”。

  ■“通脈”征地補償

  高郵是世界聞名的麻鴨之鄉,1000萬只的年飼養量,15000畝的鴨業園區,年產優質羽絨上千噸,羽絨資源十分豐富,成為全國重要的羽絨集散地,吸引了波司登等一批知名企業落戶。

  江蘇康博羽絨有限公司心儀這片土地,決定在高郵投資興業。然而,盡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手續一應齊全,施工仍遭到奧林村村民阻撓。

  “我們一度準備撤資。”該公司基建負責人說。

  矛盾的產生源自利益。村民王某說:“奧林村村民委員會曾給我們作了書面承諾,征用土地補償金為38000元一畝。”但是根據國家現有政策,征用土地補償金為33900元一畝。兩者總計相差高達77萬余元,村民認為補償金應該按照村民委員會的承諾執行。

  一方面是工程的進度不能耽擱,否則不能如期生產,企業的訂單無法履行,另一方面村民的情緒異常激動,在開發區多次自行協調未果的情況下,部分村民在工地阻攔施工,每天輪流看住工地。

  機械的轟鳴停止了,這一停就是幾個月。2011年9月7日,康博公司向高郵法院起訴,要求立即排除對原告施工場所的妨礙。

  高郵法院面臨兩難境地:訴訟是投資商最后的希望,如糾紛得不到解決,就要退地撤資。而奧林村村民補償款得不到滿足,多次揚言進京上訪。

  再硬的骨頭也可以“軟磨”。

  承辦法官馮玉璋干脆把村委會當作自己的辦公室。9月15日,他在村委會召開了村民代表座談會。

  “村委會的承諾要兌現!”在村民中頗有號召力的張某說。

  “各位鄉親,村委會的承諾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是無效的。”馮玉璋向村民解釋,并翻出相關條文。

  “不兌現,我們就到省里上訪!”第一次的會議就在一片喧鬧中毫無進展。

  看來,問題的關鍵還是在張某等幾個村民代表。第二天,馮玉璋找到投資方,看能否適當地給村民增加一些補償以緩和局面。見到法官積極介入,投資商表示可以適當地補償一點,但不可能完全滿足村民的要求。

  當晚,老馮又連夜趕到村民張某家中,這次他不僅帶來了省、市政府的文件,還帶來了幾個相關的典型案例,耐心向老張解釋法律,指出如果繼續阻撓施工的法律后果,并告訴他,如果配合,投資商愿意額外給村民一些補償。

  到了深夜,張某權衡利弊,終于被打動了。“我相信你,其他人的工作我也愿意配合你來做!”

  10月初,全體村民大會在村委會如期舉行,會議的主持人是法官,法官將調解意見作了公布。“我同意!”張某第一個表態,“我也同意!”全體村民都接受了法官的方案。

  ■“輸氧”百姓生活

  2011年,是中小企業遭遇寒冰的一年。企業主棄企外逃時有發生,他們的背后是成千上萬員工無助繼而憤怒的眼神。

  10月13日,位于高郵市送橋鎮的某廠業主“不辭而別”,債務總額逾400萬元,其中拖欠工資25萬元,遺留資產不足5萬元。職工慌了,自己的血汗錢是否就將化為泡影?

  “找政府去!”這成了職工們最后的希望,方法則是上訪。10月17日,60名企業員工圍堵送橋鎮政府大門,揚言堵塞省道并赴省上訪。鎮政府立即向法院求助。

  高郵法院依法迅速介入,根據該院《關于建立重大社會矛盾提前介入協同處置化解機制的暫行規定》,指派專人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情緒疏導、法律宣傳和秩序維護等工作。

  “去搶東西了,晚了就沒了!”個別職工準備到企業哄搶財物。

  “你們的合法權益會得到保護,但是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法官對職工們說,引導他們理性維權,“你們可以通過正當渠道主張訴求,可以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職工們激動的情緒因法官的一席話而平靜。據職工申請,法官連夜清點登記該廠的財產并予以查封,杜絕哄搶事件的發生,有效緩解了當事人激憤情緒和現場緊張對立的局面。

  在地方黨委主持召開的聯席會議上,針對糾紛的具體情況,高郵法院提出“以租代賣”的資產變現方案,建議進一步加大穩控力度,加快解決相關擔保糾紛,幫助解決債務人實際困難。目前,群體性事件已經平息,相關糾紛的處置化解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介入療法是需要小小的創口的,這是為了藥劑達到“病灶”。

  高郵新貴城邦小區雖早已建成,但由于臨近居民的阻撓,社區居民出入不便,水、電、氣管道無法接通,130位購房戶無法實際入住,進而四處信訪。相關部門多次協調未果,權利人遂訴至法院,要求排除非法妨礙。

  高郵法院受理后,先后4次會同國土局、規劃局等部門,與原、被告座談協商,由于少數居民堅持非法訴求導致協調不成。

  高郵法院迅速啟動聯動機制,召開多部門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排除非法妨礙的具體方案,明確矛盾化解、現場警戒、交通控制、文書材料、臨時留置、后勤保障等6個工作小組,確定相關部門和人員的分工責任。

  11月16日上午,法院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院領導親臨現場,依法強行拆除被告設置的障礙物,維護權利人正常施工秩序。

  對5名沖擊警戒線或有其他過激行為的被告及案外人,果斷強行帶離現場,啟動司法拘留程序。至當日深夜,涉及130戶社區居民切身利益的水、電、氣管道全部接通。

  “我們終于盼來了這一天。”小區內鞭炮聲此起彼伏。

  ■“活血”企業發展

  碧波蕩漾的高郵湖是全國第六大淡水湖,是全國羅氏沼蝦養殖標準示范區。

  高郵法院通過聯系企業發現,該市某生產羅氏沼蝦飼料的知名企業,由于長期采取賒銷經營方式,加之今年初部分蝦農虧損,導致1500萬元賒銷欠款無法及時回籠,資金的“血液”嚴重不足,企業生存發展陷入僵局。

  “賒銷欠款涉及數百戶虧損蝦農,如果全部進入訴訟渠道,將進一步加大案多人少矛盾,清收欠款的進度、效率和成本面臨眾多不確定因素,并且可能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高郵法院代院長韓雪峰說。

  如何避免矛盾的擴大?高郵法院最后確定了“介入”療法。對此,該院會同當地黨委政府,制定實施了以非訴協調方式為主的“三步走”糾紛“手術”方案。

  第一步是微創。協助企業擬定并發出催款函,闡明企業面臨重大危機,給予蝦農適當的還款寬限期,要求蝦農本著長遠合作、共同發展的立場,盡快與企業達成還款協議。催款函發放后,十多戶蝦農主動歸還賒銷欠款100多萬元。

  第二步是介入。制作并發放訴訟風險告知書,組織法院干警走村串戶,向近百戶蝦農發放告知書,針對蝦農關心的法律問題,逐一給予答復,重點圍繞訴訟風險、成本進行詳細分析。此舉幫助企業收回欠款200多萬元,促成400萬元欠款達成還款協議。

  第三步是根治。選擇典型糾紛進入訴訟程序,對少數有清償能力、無正當理由拒不還款且訴前調解無效的蝦農,在企業起訴后,開辟綠色通道,審理中積極開展巡回審判、以案釋法活動,著力拓展典型案例的示范效應及社會效果。目前,該企業超過半數的賒銷欠款已經清理完畢,企業生產經營逐步走出困境。

  矛盾化解的“小手術”

  介入療法的多數項目都是在血管內進行的。采用介入療法,不用開刀,只需要一個不到米粒大的小口,其特點是:損傷小,安全易行;定位準確,療效發生快而確定;副作用和并發癥少。

  如果說法院是“醫治”糾紛的地方,法官就是化解矛盾的“醫生”。當前,社會矛盾糾紛尤其是群體性糾紛多發,拆遷安置、勞動爭議等群體性糾紛處理難度大、矛盾易激化,法院在面對這些“疑難雜癥”時如何選擇“手術”方案?動用司法的強制力,采取“壯士斷腕”式的“大手術”,雖然能解決問題,但可能會造成案結事不了。

  矛盾糾紛本來就是利益沖突下的各種關系產生了裂痕,法院就是要平衡破壞了的利益關系,恢復原有的秩序。高郵法院采用“介入”療法,針對糾紛產生的原因,不動“大手術”,準確定位矛盾的“病灶”,正是看中了這種方式更加有利于糾紛的解決,更加有利于社會的和諧,沒有“副作用”,不留“并發癥”,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

  客觀地講,采用“介入”療法或許會比簡單的判決“手術”費時、費力,需要法官的千言萬語,但糾紛徹底得到根治,不正是衡量一個“醫生”技術高超與否的標志嗎?截至現在,高郵法院用“介入”療法處理的案件達300余件,得到了省市領導的高度評價。

  鏈 接

  提前介入涉訴 糾紛案件類型

  高郵法院出臺了《關于建立重大社會矛盾提前介入協同處置化解機制的暫行規定》,對以下幾類糾紛的化解,實行司法的提前介入和適度干預:

  一是與市委中心工作相關的各類糾紛。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可能引發的涉法涉訴矛盾,與全市中心工作密切相關的具體糾紛,市領導和上級部門關注的社會矛盾。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各類糾紛。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人身損害賠償、勞動爭議、房屋買賣、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或者多發常見糾紛。

  二是與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的各類糾紛。被市委、市政府列入重大項目范圍的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工業項目、規模農業等方面的規劃、建設過程中的矛盾糾紛。

  三是與重點企業經營相關的各類糾紛。全市支柱產業企業、行業龍頭企業以及其他重點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合同糾紛、股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等方面的重大矛盾。

  四是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突發矛盾。包括因企業停產倒閉引發的勞動報酬及債務糾紛,因拆遷補償引發的排除妨礙糾紛,因其他原因引發的群體性沖突等。

  五是在轄區形成社會輿論、具有重大影響、存在不確定因素的具體糾紛、當事人具有較為強烈的信訪、上訪意圖或者情緒波動較大、具有極端傾向的社會矛盾、部門鄉鎮請求介入的其他糾紛等。

  提前介入矛盾 糾紛止于萌芽

  訪談對象 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法院代院長 韓雪峰

  法周刊:你們提前介入化解涉訴糾紛的原則是什么?

  韓雪峰:高郵市委提出了建設更加“富裕、創新、生態、文化、幸福”的現代化新高郵的目標,在這一進程中,各種社會矛盾凸顯,我們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擺在糾紛化解的突出位置,以和諧的方法化解矛盾。

  首先,前移司法介入關口。在矛盾尚未暴發之前進行準確預判,分析形勢,掌握情況,提出解決方案;在社會矛盾還未激化之前制定處置預案,針對實際,加強防范,做好應對準備;在社會矛盾沒有失控之前推進化解措施,緩和沖突,解決問題,確保穩控到位。

  同時,開展協同化解。根據社會矛盾的類型和特點,依照職能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認真做好與對口部門的溝通聯系,協同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聯席會議、個案分析等活動,共同研究判斷相關社會矛盾的分布情況、發生規律、發展趨勢和解決思路。

  其次,強調依法服務。突出強調司法介入、提供服務的合法性,注重保持司法中立角色,在法律法規框架范圍內,提出司法意見,提供建議,參與化解處置的具體活動,切實做到提前介入不缺位,協同處置不越位,糾紛化解不錯位。

  法周刊:提前介入化解涉訴糾紛的機制如何建立?

  韓雪峰:一是保持聯系,密切溝通。按照各部門管轄分工和轄區范圍,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走訪聯系活動,通過登門走訪、電話交流、座談會商等渠道,與黨委政府、行政機關、社區廠校、基層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掌握社情民意和社會矛盾基本動態。

  二是拓寬渠道,細致排查。及時收集整理走訪聯系過程中獲得的相關信息,定期組織開展矛盾排查活動,對存在較大的社會矛盾風險或者可能激化、擴大的具體事項,迅速進行立項登記,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矛盾糾紛的背景、當事人心態和化解處置思路。

  三是及時預警,迅速介入。對需要司法提前介入的具體矛盾,迅速指派審判骨干與相關部門建立聯系,主動征詢司法服務需求,及時提供司法服務。

  四是提供咨詢,答疑解惑。按照不同社會矛盾的具體情況,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及時提供決策參考和司法建議。

  五是聯席會商,協同處置。高度重視與有關部門鄉鎮的協同配合,針對具體社會矛盾,組織聯席會議,開展共同磋商,廣泛邀請基層組織、社會團體和其他有利于糾紛化解的單位和個人參與協同處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緩和矛盾沖突,營造協調氛圍,解決實際問題,把案結事了作為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