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關于在基層法院開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的意見》。今后,江蘇各基層人民法院均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速裁組,在審理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訴訟標的不大的勞動合同糾紛、物業糾紛、銀行卡糾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等12類案件一律適用速裁程序。這是江蘇高院構建“七位一體”訴訟服務工作體系,合理配置審判資源,實現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提高辦案效率,及時快捷化解社會矛盾的又一實際舉措。

  民商事案件速裁是指人民法院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商事案件時,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一步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審判效率的工作機制。法院將最大限度地依法簡化民事訴訟程序,在傳票、法律文書送達方面,更注重利用現有的通訊手段,如電話、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及時傳喚當事人;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盡量縮短審理期限,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工作方法,力爭使每起案件都能收到案結事了的辦案效果,及時有效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