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白培國受賄案。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白培國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白培國應山東天源熱電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振興請托,利用時任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系省屬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白培中的職務便利,為楊振興在煤炭供應方面謀取利益。2011年至2012年,白培中安排被告人白培國出面,非法收受楊振興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51.623萬元。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白培國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白培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白培國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白培國的近親屬、人大代表、媒體記者以及各界群眾四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