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用兩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江蘇阜寧法院將節假日集中執行常態化作為一項重要的措施予以堅持。今年的中秋、國慶兩個節假日集中執行活動是該院連續第四年假日執行活動,四天時間里該院取得了顯著的執行成效。

  中秋節以及國慶節歷來是被執行人回家過節較多、有利于強制執行的良機,今年的“雙節”里,阜寧法院組織了執行局及法警大隊兩個部門32名干警,在中秋節當日以及國慶節的1至3號假日里,起早摸黑,克服連續陰雨天的困難,對75起排查出來的被執行人有可能回家過節的案件進行一次登門執行,四天共計對43名被執行人實施了司法拘留,21名被執行人懾于強制執行的威力而主動聯系了法院要求主動履行,兩名阻礙法院執行的案外人被處以罰款15000元,執行到位金額達52萬余元,集中執行活動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據悉,該院在今后的執行工作中,不僅將節假日集中執行活動實現常態化,在平時也要將集中執行活動作為一種主要的工作特色予以打造,充分發揮集中執行時人手充足、 執行威懾力大、強制手段硬的特點,切實解決一些被執行人惡意逃避債務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