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探索有效執行機制,全力實施以查找被執行人及財產線索為重點的執行“天網”行動,持續向逃匿行蹤、隱藏財產的被執行人“亮劍”,這是該院繼強制搬遷、打擊拒執以來實施的第三號“執行風暴”專項行動。前三季度,該院累計出動警力2515人次,傳喚失信被執行人503人次,有效查控財產數額2615.12萬元,執行結案1850件。

  駐鄉鎮“蹲守”,執行涉農村案件的有效實踐

  9月8日凌晨4:30分。“出發!”新沂法院執行局局長王茂峰一聲令下,警車駛出法院大門,奔赴各個鄉鎮,新沂法院駐鎮分片集中執行正式拉開帷幕。

  集中執行前,執行人員將居住在同一片區且長期與法院執行干警“躲貓貓”的被執行人篩選出來并制定詳盡的行動路線,考慮到被執行人白天外出務工,晚上歸家的情況,為能順利找到被執行人,執行干警瞅準時機提前“蹲守”在鄉鎮,力求達到集中人員、集中時間、集中地點、集中力量對轄區案件進行拉網式清理的目的。

  王某從銀行貸款創業,創業失敗后,不愿償還銀行貸款,由于王某居住在鄉鎮,比較偏遠,且自己長期躲避執行,銀行及法院執行干警幾乎每次都是無功而返,極大的浪費了人力物力。此次凌晨執行,執行人員前一天就便衣“蹲守”在王某家附近,凌晨,執行干警似是從天而降,半睡半醒間,執行人員已經將王某順利帶上車。經過與王某談話,王某最終與銀行達成和解協議,分期償還貸款。

  執行人員駐鄉鎮、分片區地毯式查找被執行人,給予逃避和拒絕履行法律義務的老賴嚴厲的打擊和心理上的威懾,又快又嚴又準地彰顯了法律的尊嚴與權威,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執結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不定時“突襲”,讓“老賴”不再有僥幸心理

  被執行人張某某欠錢不還,申請人與法院執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尋找,家人均稱其外出務工已經幾年沒有消息,后接申請人舉報,被執行人回家來了!可當執行干警趕到被執行人家的時候卻撲了個空,家里人仍堅稱其不在,是申請人看花了眼。

  執行人員在張某某家搜查后未發現其蹤影,卻在被執行人家的衣架上發現一件男性外套,執行人員不動聲色,隨即離開,并告知其家人,若是張某某回來了請其去法院談償還債務的事情。其家人滿口應諾,兩個小時后,執行人員再次敲開了被執行人的家門,張某某正在自家后院里換鞋,一臉的驚訝。原來張某某聽到動靜后,在執行干警進入家門前一秒從后門逃走,估摸著執行人員走后又返回到家中,做夢都沒想到執行人員會再次折回來。執行人員一晚上兩次登門,殺個漂亮的 “回馬槍”,將長期在外打工躲債的被執行人張某某堵在家中,并順利扣押被執行人兩輛摩托車,從而執結一起案件。

  李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被執行人,多年來,他拒不給付申請人13000元醫藥費,每次都東躲西藏,規避執行。后來,法院加大執行力度,經常不定期搞集中執行,找不到李某,法院干警都會找其父母了解情況,并送達傳票給其父母,讓其父母代收,轉達,剛開始其父母不以為然,后來,隨著法院執行常態化,其父母不堪心理壓力,主動來院代兒子履行了相關義務。“老伴每次聽到狗叫、汽車聲音都精神恍惚,思來想去,還是來把錢交了吧,換個安心”被執行人父親來院履行義務時候如是說。

  執行“懸賞令”,查人找財產線索的信息擴張

  能順利傳喚到被執行人張某并實際執結一件陳年老案便是“懸賞令”的功勞。被執行人張某夫妻長期在浙江打工,家里親屬稱已有五六年不與家里聯絡,申請人及法院執行人員多次到家里尋找未果,恰逢法院執行“懸賞令”被執行人夫妻名列其中。

  執行干警將懸賞公告貼在被執行人家門口、醫院、電線桿等附近處,剛貼四天,被執行人便主動到法院來履行了義務,詢問過后才知道,家里的親屬看到了懸賞公告,告知了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心里覺得害怕,迫于威懾力主動來院繳納了案款,促成了案件的實際執結。

  為加大執行力度,進一步壓縮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新沂法院通過發賞公告,全城尋找老賴,將被執行人的姓名、債務標的額等相關信息,通過法院官網、微信、微博等媒體對外發布,向市民征集被執行人線索。對提供有效線索的市民,將給予500元的獎勵,如提供財產線索案件得以執行的,賞金按到位標的額的1%支付。同時,該院對提供財產線索的單位和個人予以保密。

  該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之所以將懸賞公告貼遍被執行人可能出現的每一個角落,目的就是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尋找并孤立老賴,舉報的群眾越來越多,便與社會制裁不誠信行為形成互動,發動全社會的眼睛盯著老賴,更容易讓老賴無處藏身。

  有了“活地圖”,消除了“擦身而過”的尷尬

  該院執行員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時間對案件進行梳理 ,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及當事人的居住地情況進行提前梳理,有的甚至提前去摸排,熟悉周邊的地理環境和風土人情,以備在集中執行前規劃合理的路線,有了執行人員做“活地圖”省去了盲目尋找的麻煩,無形之中加快了案件的進展速度。

  執行人員小李在進入法院工作之前從事過快遞業務,為了合理利用人員,他剛到法院就被調整到了執行實施崗位工作,小李充分發揮自己的專長,穿街走巷,準確查找被執行人的位置,避免了被執行人從身邊走過也不認識的尷尬,極大的適應了執行需要,提高了執行效率。

  持續放“狠招”,執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今年4月7日,該院公開判決一起非法處理法院查封的財產罪案件,盛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其母親因參與非法處置也被判處十個月、緩刑一年。

  被執行人盛某因與前妻李某離婚后,不履行財產分割義務,被申請人李某查封了其所有的房產。在收到了法院的查封裁定書后,盛某基于害怕法院處分的心理,與母親合謀將房產賣給他人。雖然案發后被執行人盛某主動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但是鑒于被執行人此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關于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起訴,被法院判了刑。“偷偷賣掉法院查封的房子,一定程度上是不懂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對法院執行工作的對抗心理作祟。”盛某嘗到了拒不執行法院裁定的苦果后,不禁暗然神傷。

  今年以來,該院對以各種手段抗拒、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及單位予以嚴厲打擊,已經以拒執罪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7件,并與新沂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形成了強有力的工作聯動,做到發現一起、移送一起、判決一起,力求實現處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截止目前,該院已移送拒執罪至公安機關7件,公安立案5`件,法院判決2件。

  “下一步,我院將進一步強化各項執行手段,對惡意逃避抗拒執行的,繼續依法果斷采取強制措施,采取多拘傳、多拘留、多罰款的執行措施,以此對被執行人形成威懾,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正能量。”王茂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