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開的庭,被告今天就履行了……真快啊!”老陳緊緊地握住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法官王海岸的手說。

  老陳口中的“快”,說的是案件在鐘樓法院被快速審結的切身感受。

  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2015年初,該院以周增偉為首的新一任領導班子決定,對全院新收案件,實行繁簡分流制度,探索要素式審判,集中審理類似或關聯案件,精準切脈案情,做到簡案快審、繁案精審。而老陳等人則是這次大膽嘗試的首批受益者。

  十年前,老陳進入某公司工作,當上部門副總。有了穩定收入,他就在鬧市區某“全天候恒溫小區”又買了套新房。開發商承諾,30年內不要業主承擔中央空調、熱水系統的維修、改造等費用。就這樣,老陳一家過上了幾年幸福的生活。

  都說,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可誰都不會有老陳對這話的體會來得深刻。老百姓過日子,遇到點事兒,生怕惹上“官司”傷及顏面、勞神費力、耗時破財,到最后還得不到什么好處,所以,情愿吃點虧,一輩子也不想碰到一個。而在這兩年,他卻快成了“專業戶”,心里難免多了一種滄桑感。

  2015年11月9日,老板宣布裁員,給老陳等12人“放長假”。或許這個消息來得太突然,也或許早有跡象,只是大伙兒不大愿意面對罷了,直到老板宣布的那一刻,他們才慌了神。畢竟為公司服務了七八年,怎么能一句話就打發了?他們不舍,也不服,一邊與公司交涉,一邊又紛紛申請勞動仲裁,直至起訴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克扣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偏偏就在這時候,老陳又出了事。11月13日晚上,他被汽車撞傷,花去醫療費8萬多元。出院后,他就有關賠償事宜與肇事者、保險公司協商,前后花去大半年時間,也沒商量出滿意結果。一氣之下,他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當他第一次來鐘樓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時,負責立案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一般情況下,當事人來起訴,他們會對案件做個初步判斷,確定其復雜難易程度。簡單點兒的,可能在7天內化解的,先征詢當事人意見,是否愿意調解,如果同意,那就暫不進入立案程序,將案件登記后移送人民調解室,實現訴前分流。如果不同意,那再進入立案程序,分流到訴調對接辦公室或速裁組。復雜點兒的,不適宜調解,也不可能速裁的案件,就分到各個業務庭。有時碰到個別案件,一時難以評估出繁簡程度,立案庭會及時與各業務庭、審管辦會商,實現高效分案。而他的這個案件,由于需要司法鑒定,等待一段時間,不可能在立案環節解決掉,只能分到業務庭辦理。

  2016年10月8日下午,老陳案子開庭了,一起開庭的還有其他4件情況相似的案件。開庭前,每個當事人都收到一份涵蓋醫療費用、傷殘死亡賠償和財產損失等3方面19個項目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要素表》。法官助理們認真指導他們填寫,反復核對。

  這個要素表,是鐘樓法院針對一些當事人訴訟能力較弱、不會依法舉證質證等客觀情況,將民間借貸、人身損害賠償等常見類型案件進行梳理,把構成案件事實的要素,制成表格或條令,用來幫助當事人順利完成訴訟程序。如在離婚糾紛中,該院從感情基礎、婚后生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等5方面設計出56個項目,讓當事人看得明明白白,使庭審節奏一下子變得簡潔流暢。

  “案情一樣,審理過程一樣,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也一樣。1個半小時,5個案件!法官這樣公正、高效辦案,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心服口服。”這些互不相識的案件當事人異口同聲。

  近兩年,隨著人們收入增加,消費理念發生了深刻變革,路上機動車數量猛增,像老陳這樣的交通事故常有發生。為支持交警和當事人之間快速處理事故糾紛,該院于2016年4月12日在交巡警支隊成立綜合服務中心。半年來,鐘樓交警受理了4.9萬起事故糾紛,98%以上得到了及時處理,僅有217起爭議較大的案件流入訴訟程序,綜合服務工作得到了廣泛認可,群眾滿意度提高到100%。

  為進一步提高司法服務質效,該院多次邀請銀行、保險公司、律師事務所等多家單位負責人和一些高校專家學者來院座談,聽取他們對改革審判方式的意見。

  “一開始,實行類案集中審理,還是有點放不開手腳的。一是對庭審效果沒有十足的把握,擔心當事人有意見;二是步子邁得有點大,擔心院里領導會不會有想法。”該院民三庭庭長韓炎談起當初探索類案集中審理時的一些顧慮。

  “越簡單,越公正!要素式庭審,加上集中開庭,這些措施實施后,就不需要我們代理人多次往返奔波,大大減少了我們時間成本。就為這一點,我們公司承諾,只要法院裁決書一到,我們立馬啟動理賠程序。”一家保險公司代理律師當即表示。

  屋漏偏逢連夜雨。10月9日下午,老陳剛拿到交通事故賠償款,就又收到了法院開庭通知。

  原來,自2013年開始,開發商停止對物業公司補貼,物管沒有資金對管道進行維修,無法保障熱水供應和空調運轉。這樣一來,業主與物管的矛盾變得劍拔弩張,物管起訴業主要求繳納物業費,業主則紛紛起訴物管,要求解除服務合同,賠償統一安裝中央空調和房屋重新裝修等損失。一時間,658起物業費糾紛和服務合同糾紛涌進法院。

  面對短期內受案突變態勢,該院立刻啟動案件分流應急機制,成立專門審判庭,指定法官王海岸等人將上述案件合并審理。

  經過一番調查,物管確實沒有什么資產,而開發商名下則有一些固定資產。根據案情,王海岸將開發商追加為第三人,挑選幾件典型案件,分批次進小區開庭,釋法析理,動之以情,曉以利害,以判促調,調判結合,竟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消除了業主與物管之間持續幾年的糾葛。

  “像這種互為原被告、系列性、群體性和關聯性案件,由一個合議庭合并審理,走到現場開庭,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了解真實情況,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為其他案件的審理貢獻了司法資源。”該院副院長袁波說。

  接連遭遇幾起事件,老陳被折騰得身心疲憊。這時候,他想起了法官教給他們什么要素式,學著法官那樣梳理了一下自己的案子。突然,他感覺自己也變成了一個“明白人”。就像這樣,現在不管是哪一個當事人到鐘樓法院參加訴訟,也不管是哪個法官承辦案件,他們的認識幾乎是一致的!

  老陳等人的勞動爭議案件,合并到民一庭法官代家軍手里。考慮到個別企業當事人慣用“走程序”拖延戰術高消費司法資源等情況,代家軍按照《要素表》很快理順案情,發現他們在關鍵要素上出現了重大分歧。于是,他一面反復查閱仲裁委調查的材料,一面實地走訪工商、稅務等部門,終于查出了個中緣由。

  原來,這“十二公民”全然不知道辛苦工作的公司早已成為一個空殼。老板利用公司法人人格獨立和有限責任原則,又注冊了一個新公司。這兩個公司“一套人馬,兩塊招牌”,生產經營業務混同,是典型的關聯公司。而仲裁就是以他們和這家新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為由,駁回他們全部訴請的。

  2016年10月28日,代家軍約談雙方代理人,充分聽取他們意見,按照標的大小等情況分批處理,促成庭前和解5起,集中精力審理剩下的那幾起案件,當庭出示合議庭調查結果,引導雙方舉證質證,以判決形式快速結案,狠狠打擊了該公司拖時間“戰術”。

  終于盼來了結果,老陳心里藏著千言萬語,卻激動得一時語塞,說不出半句話來,只見他一掃往昔“驚恐”,快步走出法庭,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旋即又跑了回來,緊緊握住法官們的手,久久不愿松開。

  2016年以來,鐘樓法院僅就民事案件而言,受理了3813件,其中,通過繁簡分流,采取要素式審結了1853件,占據審結案件的80%以上,大幅降低了群眾訴訟成本。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群眾到法院打官司,要的就是公正。類似案件,集中審理,當庭宣判,有利于當事人去比較,滿足了他們同案同判的心理期待。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過去半天開一個庭,現在一次開庭,就審結四、五個案件,這種辦事效率,群眾都看在眼里的啊。君子學道以愛民。為民司法,任重而道遠,我們永遠在路上。”該院院長周增偉說。

  是啊,為人民服務,我們永遠在路上。像鐘樓這樣的人民法院,處處為群眾著想,從細小出發,以人民滿意為目標,不斷創新工作舉措,如涓涓細流般把法律的聲音流淌進每一個當事人的心間,做到了極致,做成了一門群眾喜聞樂見的司法藝術,這不正是偉大時代賦予我們每一個人的光榮使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