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鹽城中院刑二庭針對“農廁改”工程中存在的貪腐高發現象,積極開展調查研判,嚴格刑罰適用標準,確保這一惠民工程落到實處。

  據了解,該院刑二庭在審判工作中發現,原本旨在改善農村衛生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的“農廁改”工程,存在著貪腐案件高發情形。經統計,僅2015年,該市兩級檢察機關共計公訴涉及農村廁改補助資金領域職務犯罪一審案件11件22人,且呈現出發案地區不均、索賄情況突出、窩串案現象嚴重以及相互勾結、利益均沾等特點。

  為此,鹽城中院在摸清發案特點及規律基礎上,要求全市法院在擬對農村廁改補貼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減輕處罰或適用緩刑、免處前,統一報該院核準,嚴格刑罰適用。據了解,在2015年被公訴的22名被告人中,被一審判處實刑的人數為16人,占比72.7%。此外,鹽城中院還延伸審判職能,向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有針對性地提出規范改廁工作發包流程、質量檢查機制以及改廁資金的審批、領用等關鍵環節的建議,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回函整改效果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