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吳中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跨國電信詐騙案,被告人多達29名,該案是吳中法院迄今為止受理的被告人人數最多的刑事案件。

  吳中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鄭某等人于2015年3月至5月期間,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市,參加他人領導的針對中國大陸公民的電信詐騙組織,冒充順豐快遞、公安機關等單位工作人員,通過電信技術手段向中國大陸地區不特定多數人群發語音電話,虛構被害人涉嫌犯罪,需要對被害人財產進行核查比對等事由,誘騙被害人進行轉賬或者匯款,騙取被害人衛某等人錢款。詐騙金額高達125萬余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鄭某等29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查,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被告人人數眾多,案情復雜,庭審將持續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