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團隊是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中產生的新鮮事物。審判團隊一般由主審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組成,即所謂“1+1+1”模式,通過法官和法官助理、書記員的密切配合,發揮出“1+1+1”>3的集合效應,從而保障法官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審判案件的核心業務中,提升審判質效。

  在法官遴選工作完成后,以入額法官為核心,組建審判團隊辦案,建立新的審判權運行模式,落實辦案責任制,是當前深化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的一項重要的工作。而在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1+1+1”的審判權運行機制試點早在一年前就已經展開并取得了喜人的成績。

  下面就請隨著筆者的腳步,走近三支宜興法院審判權運行機制試點團隊,探訪他們對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的理解和體會,深度對話“1+1+1”。

  團隊一:和橋法庭儲哲君團隊

  主審法官:儲哲君(審判員)

  法官助理:柳杰

  書記員:朱姣

  組建時間:2015年4月

  問:和橋法庭作為省高院確定的首批人民法庭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單位。試點以來已運行了一年半時間,在您看來,“1+1+1”的最大優勢在哪里?

  儲哲君:我認為“1+1+1”模式能夠提升審判效率,其最大的優勢就在于能夠集聚法官的精力,讓法官能夠心無旁騖地將所有注意力放到審判辦案上。在我們的“1+1+1”團隊中,瑣碎的事務性工作基本都由法官助理“承包”。作為主審法官,我可以把全副精力投入到案件的研判之中,這樣一來不僅案件的審判質量有了保障,辦案速度也明顯提升。

  當然,把事務性工作交給法官助理,也不是說主審法官就能一身輕松地做個“甩手掌柜”了。主審法官依然要適當參與法官助理的部分工作,給予指導和幫助。例如法官助理雖然分擔了一部分調解工作,但面對一些矛盾較大的案件,依舊需要主審法官出面“調停”。作為一名“老”法官,我的生活經歷和社會閱歷更多,調解經驗相對豐富些,可以更妥善地調處糾紛,解決矛盾。

  問:那在您的幫助和支持下,你們團隊的法官助理是不是相對要輕松許多?

  儲哲君:你可以問問小柳,他覺得輕松嗎?(笑)說實話,我們團隊里的每一個人都不輕松,因為我對他們的要求都很高。

  我要求法官助理對法律業務要熟悉。既然能成為法官助理,那就不能停留在書記員的水平,要有以后成為法官獨立辦案的意識。這種意識需要通過不斷摸索和磨練培養,更需要保持一顆積極上進的心,抱著學習進步的念頭,勤思考、下苦功。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法官助理要帶著書記員外出調查,那時候就不能等著主審法官耳提面命,而是要有自己的目的性、計劃性,知道什么要問、什么要詳細了解,同時還要學會隨機應變,適時調整方式方法來完成調查目的。

  同樣的,團隊的書記員要求也高于一般書記員。因為團隊辦案量大,速度快,所以團隊里的書記員要更為勤奮、有責任心,專業技能也要更高。

  團隊特寫:

  儲哲君對助理和書記員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其實他對自己的要求更為嚴苛。平常工作日,儲哲君都是最早到達法庭最晚下班的那個人。周末,他又總會趕到法庭加班處理疑難案件。就連法庭門衛的大爺都笑稱,儲法官是他看得最熟悉的身影。

  儲哲君手邊總會放著一本筆記本,里面寫滿了自己對案件的審判思路、處理方法和法律點,有些是他在庭審時隨筆記下的,更多的則是在下班到家后整理明天庭審要點時整理的思路。每一次庭審過后,儲哲君都會給自己準備一個庭審小結,總結審理時獲得的有用信息,梳理出還不清晰需要調查的要點,給下一次開庭做好充分準備。

  在儲哲君的帶動下,整個團隊朝著高質量、高效率的方向快速運轉。今年以來,團隊辦理案件超過380件,所有案件均在40天左右辦結,無發改無超期,創造了團隊歷史最好成績。“不出意外的話,我們今年應該會辦到480個案件。”儲哲君信心滿滿地表示,他們團隊將“火力全開”,探索“1+1+1”模式的辦案極限。

  團隊二:張渚法庭呂歡團隊

  主審法官:呂歡(審判員)

  法官助理:杜鵬偉

  書記員:錢重辰

  組建時間:2015年5月

  問:組成“1+1+1”團隊以后,最大的變化在哪里?

  呂歡:因為是試點,所以什么都要靠自我摸索,一開始還出了點“小麻煩”,一個案件的當事人來問情況,我要問書記員、法官助理,一個個問過去才能知道卷宗在哪里。所以如果要說最大的變化,應該是每個人的責任感都增強了,把自己真正融入到一個團隊中去了,腦子里有一種“我就是團隊,團隊就是我”的樸素概念。

  我作為主審法官首當其沖,責任和壓力并重。以前裁判文書都交給庭長審批,心里想著有庭長在最后把關,總是比較輕松的。然而試點改革以后,我就成了這個團隊的領隊,裁判文書最后都要我自己簽自己的名字,這才真正認識到了什么叫“落筆千斤”,這種壓力和責任感是前所未有的。所以我現在不論是自己寫判決書還是看法官助理的初稿都是百分百全神貫注,一個字一個字的讀,反復看,反復查,金額計算有沒有錯誤,引用法條是不是精準,就連標點符號也不能放過。

  至于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他們也都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確保審判程序的規范性。怎么說呢,就好比是一個工廠,只有懷著對產品對顧客高度負責的態度,才能保證生產出來的產品優質高效。

  問:在團隊日常的審判工作中,有沒有遇到什么困難,又是怎么解決的呢?

  呂歡:要說困難肯定是有的,而且在審判和辦案過程中還會時不時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都需要去一一面對和克服。但這也正是我感覺“1+1+1”發揮優勢的一個地方。不是有句俗話叫“三個臭皮匠頂過一個諸葛亮”嘛,團隊里的人坐到一起,總能想到些好辦法,勝過自己一個人絞盡腦汁。一般來說,我們每周五都會抽出一定的時間坐下來討論,庭里幾個團隊的主審法官和法官助理都聚到一起,拿出平時遇到的疑難案件共同商討,大家你一言我一語,集思廣益,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當然,在改革試點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些問題。首先就是主審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的職業定位問題。團隊里每個角色都十分重要,但相對主審法官的權利責任,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相關規定和職業保障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劃,這點會影響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積極性,從而降低團隊的整體效率。其次,書記員的工作量也是目前“1+1+1”中較為突出的問題,究竟是增加書記員數量還是減少部分不必要的事務性工作,還需要在實踐中加以探索和驗證。

  團隊特寫:

  采訪當日筆者才得知,呂歡還有兩天就要待假了。然而就在那天上午,這位準媽媽還挺著大肚子到位于省莊村的審務工作站開庭,給當事人做調解工作。案件的當事人看著都不忍心,呂歡卻不以為意,“我年輕,這點辛苦不算什么!”她笑著說。

  案件看起來簡單,涉及的矛盾卻不少。83歲的邵某夫婦共生育二子四女,均已成家立業,而這次老兩口因為贍養問題將子女告上了法庭。考慮老夫婦年事已高,來張渚法庭開庭來回奔波不便,呂歡就把庭審安排在了張渚法庭的省莊審務工作站。從庭審中,呂歡發現,案件的矛盾主要在大兒子身上,原來大兒子本身家庭經濟不寬裕,去年自己的兒子也不幸患上了白血病,花去了巨額的醫療費用后就無力支付給父母贍養費用。“烏鴉尚知反哺。本是一家骨肉,大家都互相關愛相互體諒一些不是更好?”呂歡耐心開導解釋,并考慮到各家的實際情況,提出了一個較為實際的贍養方案。最終,6個子女同意每年每人支付邵某夫婦2000元生活費,夫婦倆因生病花去的醫療費用由6人平均分攤。老夫婦對調解的結果非常滿意,連連感謝法官。

  從9月底以來,呂歡已經結案近60件,令所有人為之“瞠目”。“我要趕在休假前盡可能多辦案,盡量少留'尾巴'。”呂歡總是這么要強。她感到抱歉的是,團隊里的其他人也跟著她趕進度“開快車”,著實累得不輕。

  “沒關系,我們是一個團隊,本來就是一家人啊,以后我們還要一起面對更多案件,努力創造更多紀錄!”書記員錢重辰笑著說。

  團隊三:官林法庭陳思遠團隊

  主審法官:陳思遠(官林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法官助理:邵俐英

  書記員:張佳

  組建時間:2016年1月

  問:相比和橋法庭、張渚法庭,官林法庭的“1+1+1”團隊組建時間是最短的,但辦案效率并不遜于任何其他團隊,你們團隊是怎么辦到的?

  陳思遠: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人民法庭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里的相關規定,試點團隊是由主審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組成的“1+1+N”團隊,而我們同樣采用的是“1+1+1”模式。這個模式的核心是“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權、責、利統一,突出主審法官的主體地位,通過合理調整主審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職責功能,實現司法資源利用的最大化。

  審理進程的優化和人力資源的合理調配是我們的“制勝之道”。通常來說,一個普通案件被系統隨機分配到我們團隊,首先由我這個主審法官把關審核,從起訴情況和提供的證據大致判斷案件的輕重緩急,然后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開庭,如果案件中有一些前期問題的調解,涉及到的司法鑒定等事務則全部由法官助理接手。在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后,我會按期開庭,庭審后的簡單裁判文書則由法官助理草擬。法官和法官助理兩條線同時工作,時間上交叉互補,對案件的審理起到了極大推動作用。應該說我們團隊的分工職責還是相當清晰的,也充分考慮到了個人能力和責任的匹配,所以整個團隊工作起來程序很順暢,效率也比較高。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庭里對團隊工作的大力支持。因為官林的商事案件較多,需要外出保全的情況也比較頻繁,庭里專門安排了其他同志配合我們外出保全辦案,這樣我和法官助理可以適時調整工作,不會因為出差而耽誤庭審。

  問:那么作為團隊的主審法官,與以前單獨辦案的法官比較,有什么不一樣的感受嗎?

  陳思遠:其實剛開始的時候,我并不習慣“1+1+1”這種新的模式。工作程序里突然多了一個人,不知道怎么操作,也從沒考慮過法官助理要在團隊里扮演什么角色,我這個主審法官還是挺茫然的。為此我特地研讀了審判權運行改革試點的相關文件,和庭長談了自己對于團隊建設的想法,也與我們團隊的成員聊聊看法和建議,大家的想法統一了,慢慢地在工作中明確分工、調和腳步,“1+1+1”這個機器也就運轉起來了。

  從我自己的感受來說,“1+1+1”每一個“1”都很重要,猶如一個精密的機器,哪一環缺了一個螺絲釘,都有可能導致機器的運轉不暢甚至是徹底“罷工”。作為第一個“1”,我感覺肩上的責任尤為艱巨,我不僅要提升自己的知識儲備獨立應對審判中的難題,還要努力協調處置好團隊資源的配置,全力引動三個人的活力和潛力,將團隊帶到一個新的高度。任務很艱巨,但也很具有挑戰性。

  團隊特寫:

  陳思遠團隊辦公室給人的第一印象是“新”。這個“新”指的不是辦公室的裝修或者設施,而是整個格局打破了原有的辦公室模式,讓人耳目一新。辦公室的門上貼著“陳思遠團隊”的標志,辦公室里是四張辦公桌拼在一起形成聚攏格局,盡管桌上的資料堆疊得很高,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占用了很大空間,但團隊里每個人不用轉身或走動就可以面對面交流,讓整個工作程序十分順暢。

  在法官助理邵俐英的幫助下,筆者從審判系統中看到,陳思遠團隊的辦案量從2016年初的每月26個案件提升到現在每月平均38個,今年以來辦案總數已經達到357件,而且未有一起發回重審或被上級法院改判的案件。

  取得這樣可喜的成績,主審法官陳思遠對團隊里每一位成員都給予了高度評價。“法官助理邵俐英以前是一名資深的書記員,法律功底比較扎實,實務操作能力強,給我們團隊提供了很大的助力。”而在說到遇到的困難時,陳思遠則表示,目前的模式運行下來,書記員實在是太辛苦,負擔太重了。“我們的書記員小張,她是個非常能吃苦的人,經常自覺加班加點工作,有時甚至在法庭加班到凌晨。但純粹靠加班來緩解工作量并不是長久之計,我們還是要從機制上解決并實際減輕書記員過重的負擔,從而達到整個團隊的平衡和可持續發展。”陳思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