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判決書背后的故事,是法院為了維護社會和諧默默唱響的正義之聲,沒有考核沒有任務,但是基層的法官卻不辭辛苦的努力在做,就是因為它的落地有聲能給更多的群眾帶去應有的公平正義,這就是司法建議的魅力。近年來虎丘區法院深知司法建議是法院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司法服務手段之一,一直以此為柔性參與社會治理的突破口,積極向社會其他單位反饋法院審理案件中發現的問題,提供相關建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3年來法院共向社會各界發放司法建議21封,90%收到回函,一連串的相關問題得到了解決,其中更是在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都有司法建議被評選為江蘇省優秀司法建議。

  雙重身份人 司法建議填補偽造年齡漏洞

  “這是一起普通的盜竊案,可是審理過程中,我們卻發現被告人有兩張身份證,年齡和名字都不一樣,而且經調查核實都屬于有效身份證,一個人有雙重身份,我們覺得這事情本身也可能涉及到違法違規事件了,必須要堵上這個漏洞。”審理該案的許法官回憶起當時的情況。雖然這可能涉及到相關兄弟單位的人員究責問題,但是想到如不及時把問題反映出來,將來會造成更多的社會人員管理混亂,許法官沒有半點猶豫。在案件審理結束后,就立即向河南省某市公安局和當地的檢察院發出司法建議,要求核查此事,注銷被告人周某的另一身份證,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查處。這份司法建議發出后,受到當地公安部門的高度重視,他們立刻安排市委紀委、治安支隊組成調查組進行專案調查。一個月后,一封長達3頁的調查報告回到了許法官的桌上。根據當地公安局的調查,被告人在2008年時因為年齡未滿18周歲又想要學習駕照,就托人找到公安局的退休親戚幫忙,通過戶口補錄系統的漏洞,辦理了一套名為王某的假的身份信息,并以此身份信息順利取得了駕照。不過案發時,周某的親戚已經死亡,具體責任人無法核實,為此公安局責成當地縣公安局,進行一次戶口專項整理整頓工作,對以往戶籍進行整理,對于戶口補錄系統進行系統排查清理,防止類似問題發生。同時當地公安局也已經注銷周某的虛假身份信息,吊銷了他的相關駕駛執照。

  雖然這只是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但是因為法院的司法建議,讓河南某市公安局發現了當地戶口補錄系統的漏洞,彌補了人口登記管理的缺口,該司法建議榮獲了2014年度全省優秀司法建議。

  拍賣違法扣分“僵尸車”司法建議解決執行工作新問題

  隨著社會的發展,法院工作每天都會遇到新問題,有些憑法院的努力能夠解決,有些卻要依靠多部門來協同解決,特別是要從源頭解決。2015年11月,虎丘法院執行庭在進行車輛司法拍賣時,就遇到了這樣的新問題。當時蔣法官在執行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時,依法處置被執行人名下的一輛小汽車。可在拍賣過程中卻發現該車輛之前存在比較嚴重的違章罰款和扣分情況。按照以往的工作經驗,這類車輛上的違法扣分應由被執行人處理完畢,但該案被執行人卻下落不明。一輛滿是罰款和扣分的車輛,如何進行拍賣?買受人肯定是不愿意做這樣的“冤大頭”的,可是罰款扣分不處理完畢,車輛又無法順利過戶。這不就讓這車真的成了沒人要的“僵尸車”了嗎?查到了可供執行的動產,卻沒有辦法把動產變成執行的資金,這不是與解決“執行難”的工作原則背道而馳了嗎?被這些問號圍繞的蔣法官沒有就此停下腳步,為了打破僵局,蔣法官親自到車管所等部門進行協調,但是特辦個案不能開先例。于是在向院領導匯報后,一封關于拍賣車輛違章扣分、罰款的司法建議被送往了蘇州市公安局。這封司法建議里面法院建議“對通過司法拍賣程序買受的車輛,憑法院執行裁定書及司法拍賣成交書過戶時,在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買受人對該車輛此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無需承擔罰款和扣分處罰。”僅僅兩周后,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就給了回復“考慮到司法拍賣是法院的一項常態性工作,我支隊已復函蘇州中院建議法院與公安交警部門之間應協商建立相應銜接機制,以便今后能及時妥善處理相關特殊情況下被拍賣車輛所涉及的交通違法,共同維護買受人合法權益。”收到這樣的回函,蔣法官手里的車輛拍賣算是有了著落了,但是事情并沒有就此結束,為了能一攬子解決今后的問題,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與蘇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聯合出臺了《關于建立機動車網絡查控協作工作機制的意見》,其中第七條明確“全市法院處置機動車時,應提前查詢車輛違章信息,并通過拍賣公告等形式告知當事人。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時,”罰款“一般應由買受人承擔,'扣分'應由法院執行人員及車輛買受人前往公安車管部門進行處理。”這條工作意見的出臺,算給找不到被執行人的違法“僵尸車”一個出路了。買受人再也不用擔心拍下車輛卻面臨著代扣分的囧境了。這樣的成果落實,讓這封《關于依法處理下落不明被執行人車輛罰款扣分問題的司法建議》在全省155篇司法建議中脫穎而出,獲評2015年度全省優秀司法建議。

  校園意外傷害  司法建議引入社會保險

  “我在少年庭工作好多年了,每年都會親手處理好幾件校園意外傷害案件,孩子受了傷已經很讓人痛心了,卻還要為了賠償的事情發愁,法官也會有覺得愛莫能助的心塞,特別是最近處理的一起校園意外傷害,讓我覺得我們還是要再想一想辦法來幫孩子們做點事情。”這是虎丘區法院少年庭楊庭長說起自己寫的司法建議時的話。楊庭長說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校園意外事故,事故的發生僅僅是兩名二年級的女生課間的玩耍。本來兩個女生在各玩各的,可是就在一個小女生在空地上玩自己帶來的玩具塑料弓箭時,同班同學正好經過,于是意外發生了,弓箭射穿了同學的右眼球,雖然經過手術治療,并且先后三次入院治療,但是這個同學眼睛還是遺留右眼低視力1級最終評為九級殘疾,并需要長期訓練有大量后續治療費用。這起案件中兩個小朋友的家長本是同公司的師徒,出了事情以后肇事孩子的家長也主動賠償了30000多的醫療費,可是這對于實際花費的醫療費是遠遠不夠的。經審理,最終法院判決肇事家長需承擔80%的民事賠償責任扣除其已墊付的醫藥費還應賠償130000余元。案件判決后,那個家長對楊庭長的一番話,讓楊庭長內心無法平靜,“法官我也知道這樣的判決是公正的,可是作為一個在這里打工的孩子家長,我們已經竭盡所能了,我們連養孩子的錢都花完了,這起意外傷的是兩個家庭!”雖然這些年間,楊庭長也為了幫其他孩子們落實賠償聯系教育局,走訪醫院,走訪療養院,但是賠償無法落實總是他心中那個痛點。這一次,楊庭長和庭里的同志再次坐下來討論對于這類案件,法院到底還能做什么?于是,一封建議學校積極引入學生意外傷害保險的司法建議由楊庭長親手送到了區教育局。收到教育局回函的時候,少年庭里的法官心里總算踏實了些?;睾f,教育高度重視該問題,實際上全區學校自2007年起就購買了校(園)方責任險,保額為每位學生30萬元。就是為了解決學校組織活動中發生的意外傷害賠償問題。而對于學生之間的意外傷害問題,蘇州高新區特別制訂了《蘇州高新區在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制度工作方案》,方案規定2015年起區管委會每年專門安排經費作為在校學生校園意外傷害保險專項經費,為全區各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學生(含民辦)統一買單投保,保額為每位學生8萬元。教育局表示他們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要求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實各項事故防護措施,切實減少學生傷害事故。據了解,目前高新區教育局關于校園意外傷害保障這塊的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而這樣引入社會保險的做法,虎丘法院還將繼續建議更多的學校及學生家長參與進來,讓孩子們的權益得到更有利更充分的保障。

  這些司法建議,只是虎丘區法院歷年來司法建議工作中的一小部分。雖然只是簡單的書面建議,但是法官們卻認真做著大量協調、調研、制定建議的工作,這些外人看不見的工作,讓更多的法官略感自豪,因為他們的聲音保護了更多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