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某不在家,不要敲了。我怎么知道你們是不是壞人,我不會開門的。”12月7日凌晨5點,在姚橋鎮儒里村一戶人家大門前,鎮江開發區法院干警拍門許久,被執行人家屬就是不開門。通過4G執行記錄儀,該現場被同步傳到法院執行指揮中心。

  12月7日凌晨4點半,開發區法院25名干警分成兩組,奔赴丁崗、大路、姚橋等鎮、街道以及平昌中心社區,尋找、說服被執行人。凌晨的鄉村夜色深沉,寒氣襲人。

  執行法官與“老賴”們之間的較量已變成一場“游擊戰”。開發區法院干警凌晨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希望讓更多失信被執行人看到法律的公正與威嚴,讓更多的執行申請人看到生活的美麗與希望。

  兩起撫養費糾紛  法官溫情處理

  “現在就像是個無底洞,不知道日子啥時是個頭。”凌晨6點,在羈押車上,一路不語的被執行人終于向法官吐露心底的愁悶。被執行人張某,離異獨居,今年已55歲。他與前妻育有一女,女兒現年25歲,卻有智力障礙,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現由外公撫養。將女兒撫養費給到18周歲時,張某認為不用再給錢了,因此對法院的繼續撫養判決有抵觸。執行法官從親情入手,了解張某的身世。原來,張某自小隨父遷居鎮江,父親一人將他兄妹兩人帶大,父親去世,唯一的親人妹妹也因病醫治無效近年離世,再無至親。因自小貧窮,張某沒上過一天學,平常打臨工、做保安維持生計,每月1400余元收入,拆遷獲得共不到80平米的安置房。法官一面向他釋法,一面引導他走社會救濟途徑,為他指明出路。看到法官耐心傾聽,真誠幫助,張某非常感動,表示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立刻東拼西湊,湊齊2000元交到法院。但是想到以后女兒的撫養費,張某又陷入沉默。

  7點10分,兩組執行干警共拘傳到6人。這時,干警來到平昌新城新瑞苑社區,在最后一個被執行人家門口,干警拍門良久。這也是一起撫養費糾紛,被執行人朱某,因拖欠兒子10000元撫養費被前妻訴至法院。“我把兒子養到20歲了,還向我要錢?”看到法院干警,朱某表示不愿再支付撫養費,但同意到法院協調處理。在法院里,法官向朱某釋法,告訴他撫養費要給付到兒子獨立生活為止,今年兒子上大專三年級,還要再支付兩年的撫養費。朱某表示平時父子聯系較少,不知道兒子的近況,愿意每個月給付2000元,分5個月將10000元撫養費補上,隨后,每月給1000元撫養費至兒子大學畢業。

  發現兩輛機動車  都被拖至法院

  在6日夜間,執行干警就已提前行動。被執行人居某,家住鎮江市區桃花山莊。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是同事,后來成為同行,都是做租賃設備生意。兩年前,居某向同事借款6萬多元,一直未還。在被執行人名下,執行法官查到有一輛瑞風商務車,立即予以查封。在當天晚上,執行干警前往桃花山莊,被執行人不在家中,干警發現被執行人的車輛,隨即貼上封條,拖至法院。申請執行人表示,雖然這輛車遠遠不夠償還借款,但法院的行動也給被執行人造成壓力,希望在法院的威懾下,居某能及時還款。

  7日凌晨7點多,在平昌新城宜樂苑社區,干警根據線索,找到蔣某,迫使其交出名下的面包車的鑰匙和行駛證。隨后,干警將面包車開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蔣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愿意當天支付10000元,剩余的20000元在明年年底給付。

  在這場集中執行中,被執行人有愿意當場履行的,有被移送到看守所后讓家屬代為履行的,還有一直抵抗不愿履行的,更有類似開頭提到的朱某這種被執行人。朱某,在這次執行中逃避。2013年,朱某欠下別人工程款50余萬,一直未還。在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已經跟了兩年,每次執行法官聯系他,都說“欠款我不賴賬,可是現在沒錢。”即使之前被司法拘留15天,朱某還是說沒有錢還款。法官希望通過強制措施,迫使他通過到期債務、抵押債權等其他途徑完成履行。

  “有些被執行人心存僥幸,法院通過強制措施就能夠執行到位,也有一部分是老賴,就必須繼續打擊。還有很少一部分是確實困難,就像張某智力障礙女兒的撫養費糾紛。”承辦張某案件的執行法官萬保華說,“每個案子可能都是一個故事,需要我們用心走進當事人心里,了解案情,耐心傾聽,真正幫助,才能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凌晨突擊是開發區法院長期堅持的一項執行舉措。“由于種種原因,有的被執行人很難找到,有的案子就成了'骨頭案'、'釘子案'。”執行局局長李仁福說,“除了節假日期間開展專項集中執行,我們平時也不定期靈活開展凌晨突擊,保持著對老賴應有的執行強勢和威懾,促使其履行法定義務。”

  本次執行行動中,有8人被拘傳至法院,其中1人被司法拘留,當場履行案件10件,當場履行標的30萬元,扣押車輛2輛。今年來,開發區法院已開展涉民生專項執行活動9次,其中成功拘傳到64名被執行人,有12人因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執結案件93件,執行標的12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