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關民生大事,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為了個人利益不惜鋌而走險。12月22日上午,通州區法院集中宣判了5起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共有12名被告人獲刑。

  為獲取更多的利潤,通州灣三余鎮個體戶吳某違反國家食鹽專營政策,于2014年7月私自向他人購入13袋共1300斤桂花牌工業鹽,準備銷售。而后這13袋工業鹽全部被南通市鹽務管理局鹽政執法人員查獲。經鑒定,該批次鹽制品含碘量為零,檢驗結果為不合格。據了解,2014年6月,曾有被害人向吳某購買散裝鹽用于腌咸菜。將工業鹽充當食用鹽銷售,危害他人健康,吳某因此獲得法律的嚴懲,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同樣因為利益驅使走上犯罪道路的還有通州區平潮鎮一家熟食店的店主夫婦胡某和汪某。他們為提高銷量,在制作熟牛肉時,往里面添加罌粟粉,在審理中他們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12月22日,這對夫婦接受區法院的審判,被告人胡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汪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向這對夫婦銷售罌粟粉的兩名人員因販賣、運輸毒品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此外,通州區張芝山鎮“福味炸雞”店將罌粟殼作為料包、金沙街道“達人麻辣燙”店摻入罌粟果制作的香料和底湯等案件涉案人員分別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獲刑。

  通州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了危害食品安全的罪犯,教育廣大從業者依法依規從事經營活動,杜絕有毒有害食品、藥品進入百姓的視野,同時也提高了百姓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及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