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息、通訊技術的不斷發展,借助手機、固定電話等通信工具以及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實施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迅速發展蔓延,詐騙手段層出不窮,危害后果十分嚴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打擊治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也作出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高發勢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為進一步加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打擊力度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近幾年來,全省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從嚴懲治了一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

  一、我省法院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基本情況

  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627件,生效判決人數1461人,涉案金額2.7億余元,挽回經濟損失近8000余萬元。今年1-10月,審結一審案件243件,生效判決人數569人。從案件審理情況看,當前我省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方式多樣化,手段智能化。電信網絡詐騙形式多樣,方式方法不斷翻新,由過去的虛假中獎式、冒充熟人式為主擴大為多種模式。如通過互聯網、QQ、微信發布虛假的交友、招聘、購物、貸款、代開發票、辦理信用卡以及文憑證件等信息,誘使被害人將資金匯入指定銀行賬戶;建立虛假的購物、證券、彩票、賭博、貴金屬交易網站,欺騙被害人進行相關“交易”;冒充公檢法以及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賬戶涉嫌違法犯罪為由讓受害人將資金轉移到所謂的“安全賬戶”;盜取他人QQ號碼后冒充QQ賬號持有人身份,騙取被害人財物;以“政策優惠”、“領取大獎”等為由,誘騙受害人交納保證金、稅款、手續費等等。犯罪手段智能化程度進一步增強,詐騙分子多數利用偽基站、木馬病毒、改號軟件或“網絡釣魚”手法,發送詐騙信息,撥打詐騙電話,騙取對方信任或竊取對方信息進行詐騙,作案手段技術含量更高,迷惑性更強。

  二是分工產業化,運作企業化。隨著犯罪的不斷發展變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由團伙內部分工演變為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產業鏈。詐騙分子以需求為導向,與包括買賣公民個人信息、開販銀行卡、第三方支付平臺洗錢、POS機套現、為詐騙團伙提供線路、開發網絡改號平臺、網上吸號、分析工具軟件以及制作手機木馬程序等在內的一系列相對獨立、互不相識、時分時合的犯罪分子或職業團伙進行合作,“按勞分配”,各牟其利。如韋佳成等詐騙案中,被告人李小峰專門向韋佳成等詐騙人員出售木馬病毒程序并幫助維護、升級;薛少陽等詐騙案,被告人自制花旗支付系統,通過網絡與詐騙網站、聊天室合作,為其提供結算服務并收取費用。同時,詐騙犯罪團伙從松散化運作向企業化模式發展,具有更大的欺騙性。如肖衛濤等詐騙案,多名被告人共謀通過網絡設立虛假彩票網站,并為此注冊成立公司且下設多個部門,招聘大量業務員,以高賠率為誘餌吸引被害人注冊充值,騙取被害人投注款 81萬余元。

  三是犯罪跨區域,作案流動化。詐騙分子散居不同地區,相互之間依靠互聯網等手段進行合作。如趙輝光等詐騙案,被告人趙輝光為實施詐騙,通過網絡聯系被告人周登博,雇傭其使用“偽基站”發送詐騙短信540余萬條。王開族等詐騙案,在揚州、南京多地使用“偽基站”等工具群發虛假“領取社保補貼”信息的詐騙分子,與在福建省廈門市冒充社保補貼服務中心、財政局工作人員等身份接打電話的詐騙分子相互配合,共同實施詐騙行為。同時,基于互聯網不受地域限制的特有屬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往往具有被害人數眾多,區域分布廣泛的特征。如王歡等61人詐騙案,王歡等注冊成立公司后,在未取得證券業相關從業資質的情形下,通過QQ群發廣告等方式吸引被害人,并謊稱有消息股、自有資金拉升等事實,騙取被害人繳納會員費840余萬元,涉及北京、上海、江蘇、安徽、福建、廣東、遼寧、甘肅等全國20個省(市)的337名被害人。詐騙分子也往往流動作案,如童雪等詐騙案,其駕駛內置“偽基站”設備的轎車,先后在長沙、南昌、合肥、南京、揚州、鹽城、淮安等十余地,向不特定人群發送詐騙短信;陳寶藝等詐騙案,陳寶藝等人按照詐騙上線人員指令先后在福建、山東等多地提取銀行卡中的資金。

  二、加大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工作舉措

  針對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面臨的嚴峻形勢,全省各級法院切實強化政治責任感和大局意識,強化組織保障,完善工作機制,加大打擊力度,始終把依法從嚴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擺在突出位置,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作配合,切實形成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合力

  省法院及各中院均成立打擊電信網絡新型犯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部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工作。受案法院選配審判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負責此類案件特別是重大案件的審理,并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協調配合,保障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有序銜接,在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從嚴從快審理相關案件。全省各級法院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建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信息共享、定期工作交流、案件協調查處等專門工作機制,暢通信息渠道,增強打擊合力。近年來,全省各級法院多次會同相關機關開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高壓態勢,受理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持續增加。2014年,全省法院受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177件383人,2015年受理207件509人,今年1至10月受理284件703人。

  (二)突出打擊重點,用足用好法律規定,從嚴懲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嚴格執行刑法、相關司法解釋,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準確裁量刑罰,保證罪責刑相適應。對于犯罪團伙中的組織、指揮、策劃者和骨干分子,以及具有致人身亡或精神失常等從重處罰情節的依法從嚴處罰;對于起次要、輔助作用的從犯以及賠償損失、認罪悔罪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嚴格控制適用緩刑的范圍,嚴格掌握適用緩刑的條件。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生效判決中,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占比18.1%;緩刑適用率較同期全省普通刑事犯罪緩刑適用率低12.6個百分點。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的貪利性,依法適用財產刑,加大經濟上的懲罰力度,最大限度剝奪被告人再犯的能力。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判處罰金共計7000余萬元。用足用好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嚴密刑事法網。對于詐騙數額難以查清的,根據撥打詐騙電話次數和發送詐騙信息條數予以懲處。如童雪等兩名被告人利用“偽基站”設備發送短信詐騙案,雖詐騙數額無法查清,但二人發送詐騙短信106余萬條,依法分別被判處六年六個月和五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對于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電信網絡詐騙共同犯罪予以嚴厲打擊。如鄭偉健等為詐騙分子提供通訊傳輸通道案,四名被告人租用境外服務器,利用VOS改號軟件架設詐騙平臺,為詐騙團伙實施詐騙活動提供通訊傳輸通道并從中獲利。四名被告人依法分別被判處七年三個月和三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在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的同時,依法切實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627件,挽回經濟損失近8000余萬元。

 ?。ㄈ┘訌妴栴}研判,強化對下指導和監督,確保案件質量和效果

  密切關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新態勢、新情況、新問題,積極開展調查研判工作,及時總結審判經驗,有效指導審判實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實施后,省法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會簽《關于我省執行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的意見》,不僅明確了我省辦理詐騙刑事案件數額標準,同時將“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作為從嚴、從重打擊的犯罪行為,規定了更為嚴厲的入罪和量刑標準。針對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手段繁多、跨區域作案、涉案款物交付迅速等特點導致在案件管轄、入罪標準、證據收集、犯罪事實認定、政策把握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省法院積極加強與其他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及時統一法律適用,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切實把好事實、證據關及法律適用關,確保辦案質量。對于案情重大、危害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進行督辦,省法院在堅持審級獨立的前提下,加強審判工作監督,確保案件正確適用法律,準確定罪量刑,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四)積極延伸職能,強化綜合治理,推動完善電信網絡犯罪防治體系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可防性犯罪,只要防范工作做得好,就可以有效擠壓犯罪空間,減少案件發生。全省各級法院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切實推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綜合治理工作。一是加強司法建議,促進制度完善。對在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公民信息保護、通信通訊安全、金融監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促進職能部門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工作機制。二是推進司法公開,加大宣傳力度。以組織旁聽開庭、集中公開宣判、發布典型案例、開展法律咨詢、舉辦法制講座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教育活動,全方位揭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方法手段,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防騙意識和防騙能力。今年以來,我省南京、無錫、宿遷等地區法院先后召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新聞發布會,組織集中宣判、公布典型案例。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的同時,省法院組織全省七家基層法院同時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并公布了10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典型案例。

  三、本次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情況

  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擴大審判工作的社會效果,今天上午,省法院組織南京、蘇州等六個地區的七家基層法院,對被告人鄭美等詐騙案等10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這批集中宣判案件涉及建立虛假網站,通過QQ、微信、互聯網發布各類虛假信息,冒充快遞公司、醫保中心、司法機關人員等多種詐騙手段,涉案金額總計460余萬元。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和具體情節,對53名被告人分別以詐騙罪判處十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計人民幣125.1萬元。其中,鄭美等29人詐騙案、林壽峰等7人詐騙案,多名被告人在印度尼西亞參加電信詐騙組織,針對中國大陸公民進行詐騙,具有“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在境外實施電信詐騙”等多項酌情從重情節,根據刑法及“兩高一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院依法對多名被告人予以從重處罰。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擾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省各級法院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格執行兩高一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依法從嚴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堅決遏制犯罪高發勢頭;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相關行政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統一執法思想,形成打擊合力;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展示辦案成果,在全社會著力營造防騙反騙的濃厚氛圍,教育人民群眾,震懾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