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27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該省法院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情況: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627件,涉案金額2.7億余元,其中三分之一案件涉及境外。

  據江蘇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介紹,近年來江蘇受理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持續增加:2014年,全省法院受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177件383人,2015年受理207件509人,今年1至10月受理284件703人。

  “詐騙犯罪分工已經形成產業化,并實行企業化運作。”周繼業稱,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由團伙內部分工演變為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產業鏈。

  具體來說,詐騙分子以需求為導向,與包括買賣公民個人信息、開販銀行卡、第三方支付平臺洗錢、POS機套現、開發網絡改號平臺及制作手機木馬程序等在內的犯罪分子或職業團伙合作,他們相對獨立、互不相識、時分時合、各牟其利。

  現實中,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為順利實施詐騙行為,同時為規避打擊,往往分工協作,特別是將騙取錢和轉賬取款分為不同環節。目前,為電信詐騙犯罪團伙取款、轉移贓款已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的職業。

  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的產業化分工特點,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江蘇省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對于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電信網絡詐騙共同犯罪予以嚴厲打擊。

  此外,在量刑上江蘇實行從嚴懲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江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生效判決中,判處罰金共計7000余萬元,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占比18.1%。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的貪利性,依法適用財產刑,加大經濟上的懲罰力度,最大限度剝奪被告人再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