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乃是人民法院大張旗鼓、擼袖大干之年。

  解民憂、止紛爭、促和諧,看擔當篤定共識。然而,能否保證有擔當能力者大顯身手?筆者認為:法院應在三方面作出擔當。

  要為一身虎膽敢于亮劍者點贊。“執行難”被稱之當今“第一難”。多年來一直受市場主體信息不夠公開,債務人資產狀況不夠透明以及國家尚未制定專門民事強制執行法等因素的制約,人民法院執行難、難執行已成不爭事實。然而,位于法院執行一線的執行法官背負重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面對人格受到侮辱、人身權利受到踐踏時,臨危不懼敢于亮劍,啃下一個又一個“硬骨頭”,極大地保護了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對此,法院要旗幟鮮明地為敢于亮劍的擔當者點贊,對他們敢于向人民群眾負責的精神予以褒獎,亦可借助內外網絡平臺,向社會各界“曬”出他們的壯舉和業績,讓人們崇敬執行法官,為他們一身正氣喝彩。在此同時,可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講好執行“故事”,適時組織關乎民生的執行會戰,展示執行法官的執法風采和人格魅力,以增近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執行法官的親近感、認同感和信服感。實實在在為擔當者點贊,就能有效激勵一線執行法官昂首迎風霜,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就能凝聚起社會各方同心協作的磅礴力量,力促執行難實現從根本上得到好轉,讓人民群眾深切體認司法溫暖就在身旁。

  要為迎難而上定紛者撐腰。以東部沿海某市法院2016年民商事審判為例,全年審理民商事案件近7萬余件,同比增長2.85%,民商事法官人均辦案超200件的大有人在,基層人民法庭的干警更是超負荷運轉,“五加二”“白加黑”可謂家常便飯。面對艱辛與勞碌,法官們都是以苦為樂,日復一日默默地堅守,審結一件又一件的涉訴糾紛,為千家萬戶送去福祉。殊不知,民商事法官在日常辦案當中,并非是很多人想象的那樣,是一錘定音的象征,恰恰是外人難以體會的另一種滋味,案件當事人無端的發難、糾纏和莫須有的指責,可謂是習以為常、家常便飯。對此,法院領導應及時走進他們的心海,悉心聽取他們深藏在心中的委屈與苦水,對根本是子虛烏有的誹謗和誣陷,要及時給予有力的回擊,要為他們撐腰,還其清白,讓他們第一時間感到身邊有靠山,心中有依托,審判不孤單。反之,當他們面臨困惑及壓力時,不能滿腔熱情給他們支撐,想方設法為他們排除后顧之憂,不僅會挫傷他們的積極性,而且很難使他們從內心享有從法的自尊和榮光。唯有敬重法官、愛護法官,人民法院就會有無數個“宋魚水式”的好法官挺立在司法最前沿,甘心情愿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無怨無悔拼博在法治藍天里。

  要給敢向歪風邪氣作斗爭者壯膽。當前法院司法改革進入攻堅期,審判權運行機制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各種不良風氣無時不刻在侵蝕著法官的肌體。歪風邪氣是腐蝕劑,傷的是社會風氣,害的是法治事業。因此,法院要堅決支持敢于對歪風邪氣大膽抵制的法官,讓清正廉潔的法官“吃香”、有“奔頭”。不少法院的做法值得借鑒,他們將一些講黨性、講政治,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保持高度政治定力,敢于同歪風邪氣作斗爭的法官放在關鍵崗位上,由其擔負“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讓其成為條線上的“標志性”人物,并對他們不信邪惡、勇于抵制“金錢案”、“人情案、”“關系案”的舉止,理直氣壯給予支持和壯膽,時刻保持其虎虎生威、恪盡職守。不少法院還設立“法官示范崗”,將兩袖清風、一塵不染的優秀共產黨員法官放在“熱點”崗位上,通過他們的表率作用,規范廉潔司法,讓百姓放心滿意。除此以外,定期開展“最美最廉法官”評選活動,讓一批清正廉潔的好法官走進公眾視野,成為轄區一張靚麗的名片。

  大事難事看擔當。黨的十八大六中全會強調“黨的各級 組織要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擔當,為敢于負責的干部負責”。法院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就能集聚正能量,力助胸存大志者在司法征程中大有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