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洪澤法院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綜合運用強制、懲戒、威懾、教育等手段,加大執行力度,依法維護涉民生類案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凌晨5點50分,天色仍是漆黑一片,但洪澤法院的一樓大廳已是燈火通明,執行局干警、法警隊法警等56名集結到位,摩拳擦掌地等待執行活動開始。5點53分,洪澤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本次執行活動的副總指揮袁愛軍作行動前動員講話,鼓舞士氣。6點整,在袁愛軍副院長的指揮下,56名干警分為3組實施組、分乘11輛警車,在夜色的掩護下向著分布在城區、各鄉鎮的被執行人“撲去”,吹響了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的號角。

  6點7分,實施三組在城區某小區找到并帶回一被執行人;6點11分,一組成功找到被執行人并當場兌現2050元;6點20分,二組成功帶回一被執行人……好消息接連不斷地傳回法院。7點20分,三組執行組的干警們放棄了吃早飯的時間,馬不停蹄地趕往蔣壩、金湖、岔河等地。

  10點左右,三組執行組陸續回到法院,談話組的談話工作也在持續進行中。10點半,一起與支付撫養費有關的民生案件成功執結,被執行人王某在離婚后并沒有依據判決支付子女的撫養費,案件的承辦法官也多次勸導王某,但他仍然拒絕履行,本次執行活動遂將王某列入重點對象,最終通過談話成功執行到位20000元;下午2點,上午在金湖沒有找到的被執行人李某某在妻子的陪伴下來到法院,李某某為了逃避還款義務逃到了金湖某鋼鐵廠,上午集中執行時,承辦人接到申請人的舉報,確定了李某某的位置,當機立斷前往該鋼鐵廠,但李某某卻提前一步躲了起來,只找到他的妻子,承辦人耐心勸導,釋明拒不履行的后果,李某某的妻子在執行干警離開后成功勸說他來法院履行還款義務,最終李某某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

  截止下午6點,本次執行活動共據傳13名被執行人,其中8起案件執結成功,3起案件達成和解協議,到位標的18萬余元,成效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