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今年7月中旬,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在四川成都召開,會議總結了一年來,全國政法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政法機構改革、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和政法各單位改革的經驗成效,分析了當前面臨的新形勢,對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進行了部署。

為貫徹落實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精神,推動新時代政法工作提升到新水平,本報從今天起推出“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專欄,對各地深化政法領域改革的新舉措新成效進行報道。敬請關注。

4月17日一早,50歲的胡藝平律師把自己認認真真飭了一番,一身正裝趕到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那里,有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正等待他“裁判”。干了20多年律師,頭一回在法院居中“斷案”,胡藝平既興奮又謹慎,一種神圣感油然而生。

胡藝平并非真正的法官,而是姑蘇法院聘任的43名律師中立評估員之一。而所謂“裁判”,就是對起訴到法院的案件進行法律評估,出具中立評估意見書供當事人參考,引導當事人對訴訟結果作出合理預期,根據當事人意愿進行調解或引導和解。

這是姑蘇法院中立評估“第一案”。而時至今日,胡藝平已“認領”中立評估案件6件,評估終結5件,調解成功2件。

“為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切實把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今年4月中旬,我們聯合姑蘇區司法局在江蘇首創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機制,將中立評估、律師調解、速裁快審三者有序結合,有效疏導當事人預期、化解紛爭、輔助審判,助推審判提質增速,緩解人案矛盾。”姑蘇法院院長楊曉春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問題導向引出創新之舉

實際上,早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在《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中提出“探索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機制”。2017年,最高法、司法部聯合發文部署開展律師調解試點。

然而,放眼全國,探索開展中立評估的法院并不多見。姑蘇法院探索民商事糾紛律師中立評估機制,將中立評估與律師調解有機結合,并轉接速裁快審,走出了一條全新的糾紛多元化解之路。

姑蘇法院為何會盯上了律師中立評估?

7月29日上午11時許,記者跟隨姑蘇法院立案庭庭長潘政走進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看到,中心人流不斷,不時有群眾前來咨詢立案,導訴服務臺、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忙得不亦樂乎。

潘政告訴記者,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蘇州法院收案量持續大幅上升,作為主城區法院,姑蘇法院去年收案量近2.1萬件,今年上半年收案量又同比上升26.59%,人案矛盾突出。

“這是人民調解工作室,這是公證咨詢工作室,          

那是仲裁引導窗口……”潘政指著訴服大廳各個工作平臺介紹道,近年來,姑蘇法院積極拓展多元解紛路徑,但實踐中,一些調解人員因自身的“法律短板”致調解效果欠佳的情況時有發生,為破解這一難題,同時進一步緩解人案矛盾,姑蘇法院開始探索律師中立評估機制。

在反復調研磋商基礎上,今年4月初,姑蘇法院與姑蘇區司法局聯合出臺引入律師參與中立評估的意見。按照執業5年以上、具有中高級職稱或得過行業榮譽等條件,姑蘇區司法局、區律師協會從全區800多名律師中擇優遴選出43人,由姑蘇法院聘任為中立評估員,納入該院的評估員庫管理。

“律師投入的熱情和精力超出我們的想象。”潘政在感嘆聲中拿出一份《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員名冊》給記者看,43名律師評估員均執業10年以上,多為律所主任或高級合伙人,在蘇州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

中立評估員蔣少華律師告訴記者,他所在的律所有6人被聘為中立評估員,大家熱情高漲,覺得這既盡了一份公益心,也讓自己處理案件有了一種新視角。為提高工作效率,其律所還安排了兩名實習律師作為中立評估員助手,“姑蘇法院第一起中立評估案和第一個調解成功的中立評估案,都是我們所的律師承辦的”。

“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是律師應盡的一份社會責任。”中立評估員劉巍律師說,律師做中立評估員,不僅可以更好地站在當事人角度去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維護公平正義,還能與法官共建法律職業共同體。

 據統計,截至8月8日,姑蘇法院訴訟與非訴訟對接中心共受理中立評估案件148件,已評估終結103件(包括因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反悔未聽證19件),調解成功38件。

專業評估助力息訴服判

律師中立評估具體怎么做?

7月29日上午9點多,記者走進姑蘇法院金閶法庭的“中立評估室”,一起離婚糾紛正在進行聽證。

記者看到,在這間10平方米左右的房間里,正中擺著一張長桌,中立評估員周偉律師和記錄員并排坐在長桌一頭,糾紛雙方分別坐兩邊,墻上印著“矛盾多元化解 糾紛中立評估”12個醒目大字。

記錄員宣讀《聽證紀律》,評估員詢問原被告是否需要申請回避;緊接著引導原被告分別陳述事實、理由及抗辯意見……聽證過程與庭審頗為相似。

隨著聽證進程,事實和爭議基本明了——原被告都同意離婚,但對一套登記在男方父親(已過世)名下的農村房產的分割有異議。考慮到雙方互不相讓,言詞激烈,周偉采取了背靠背調解。調解過程中,周偉明確告知原告陳女士,其目前提供的證據不足,還需要提供哪些證據,否則法院很可能作出對其不利的判決結果。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聽證,本案未能調解成功,原被告分別在聽證筆錄上簽字。即便如此,原被告對此次聽證都很認可。原告陳女士說,自己沒有聘請律師,也沒想到打官司要準備這么多證據,中立評估員很專業很耐心,分析的頭頭是道,自己對案子怎么判心里也有底了。

對于為什么會選擇中立評估?陳女士告訴記者,她前不久來法院起訴離婚,工作人員說一旦選擇中立評估,會有專業律師幫助評估案件并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出具調解書,只收取正常訴訟費的四分之一,哪怕沒調成功,案件也會進入“綠色通道”,更快審結。

“還有這樣的好事!當然可以試試。”陳女士說。

一旁的金閶法庭訴服大廳工作人員湯為民搭話道:“中立評估需要雙方當事人同意才能啟動,原告陳女士同意后,我們立即致電被告,被告也同意,于是我將此案錄入我院管理平臺,第二天周偉律師就‘認領’了此案。”

周偉接著說道,按照規定,評估員“認領”案件后,要在10個工作日內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聽證并根據其意愿組織“聽證調解”;如果調解不成,評估員將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中立評估意見書,并根據雙方當事人意愿確定是否再“評估調解”一次,整個評估期限不超過30日。

“中立評估意見書就像一份‘準法律文書’,里面不僅記載了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等,還有評估員對案件訴訟走向及風險度作出的專業判斷。”姑蘇法院負責中立評估工作的郟獻濤法官拿出一沓中立評估意見書說道,這有助于引導當事人對訴訟結果作出合理預期,更容易服判息訴。

 截至目前,姑蘇法院中立評估調解成功的38件案件中,聽證調解成功、撤訴25件,評估調解成功4件,兩次調解均未成功進入訴訟,法官在此基礎上“優先調解”成功9件。

完善機制確保評估質量

離婚案聽證結束的當天晚上,周偉便起草了中立評估意見書,及時送達雙方當事人。隨后,周偉再次聯系雙方當事人,詢問是否愿意接受評估調解?因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愿意,此案評估程序就此終結,轉入訴訟程序。

對于這類案件,姑蘇法院專門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快立快審。

“當事人不會因為選擇中立評估而吃虧。”金閶法庭庭長許惠珍說,根據規則,對評估時已經確認的無爭議事實和質證意見,在庭審中作出說明后,無須再舉證質證,這為案件快速審理打下了堅實基礎;評估意見書中不少基礎性材料對承辦法官有參考價值,但當事人在評估中為達成調解協議或和解目的所作的妥協意見,不作為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

 姑蘇法院民一庭法官耿杰圣以自己承辦的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舉例說,此案中立評估用了20天,沒調解成功轉接速裁快審,由于經過評估無需再對證明無爭議事實涉及的證據進行質證,庭審時間節省了一半,做到當庭宣判、一庭閉庭,最終結案只用了20天,兩者加起來40天,而通常這樣的案件審理周期為65天。

為規范中立評估工作,姑蘇法院制定了《關于建立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機制的規則(試行)》,明確適用和不適用中立評估的案件類型,啟動程序、評估程序以及與訴訟銜接程序,強化監督管理,確保中立評估順暢高效運行,該院還自主研發上線了中立評估管理平臺,強化中立評估整個流程信息化管理。

記者注意到,姑蘇法院在本部和金閶法庭均設立了糾紛中立評估分流窗口,引導訴訟經驗明顯不足、訴訟請求明顯不合理、存在較高敗訴風險的民商事案件進入中立評估程序。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案件在立案前或立案后、開庭前均可轉入中立評估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姑蘇法院中立評估規則明確,中立評估根據糾紛情況,可以由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作為評估員進行法律評估,也可以由其他領域專業人員作為評估員進行專業評估。

潘政透露,隨著中立評估機制的不斷推進完善,今后會考慮將退休法官、檢察官,高校法學教師,以及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專家納入姑蘇法院中立評估員庫。評估的案件適用范圍也會不斷擴大,再審、信訪案件等都可以引入中立評估。

作為一項新生事物,楊曉春最關注的還是評估質量。他告訴記者,除加強公開,對評估員進行年度考核之外,姑蘇法院還打算聯合區司法局,通過增設當事人對評估員的評價環節、抽查評估意見書、表彰優秀評估員等方式,調動評估員的積極性,確保評估不走形式。

采訪臨近結束時,記者恰巧遇到來姑蘇法院咨詢中立評估的王先生。王先生在蘇州做鋁合金生意,現有一起5萬元貨款糾紛要處理,“上次也是一起這樣的糾紛,打官司從立案到執行結束,整整折騰了六七個月,最近從媒體上看到中立評估,就來咨詢下。”

“這樣的改革,讓公平正義更快實現,咱們老百姓當然歡迎。”王先生咨詢后評價道。

 記者手記

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舉措,也是適應我國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推動社會治理創新的必然選擇。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將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作為重點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這充分彰顯了人民法院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人民情懷、更實的工作作風,主動融入社會治理現代化體系建設。面對人案矛盾這一“痛點”、普通調解專業欠佳這一“堵點”,姑蘇法院創新探索律師中立評估機制,努力將痛點、堵點變成司法為民的起點、公正司法的亮點,是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提升新時代化解矛盾糾紛能力水平的生動實踐。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加強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要防止為調解而調解,應設置合理的期限,保障當事人訴權,防止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立案登記制對立起來,造成立案困難。時代潮流指引我們,加強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要更加注重司法大數據應用,加強監測、分析、研判,服務于黨委、政府決策,強化風險防控。

法院是多元化糾紛解決中的重要“一元”。加強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還要緊緊依靠黨委領導,借助社會各方力量,推動矛盾化解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延伸,讓大量矛盾糾紛化于未發、止于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