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制定實施意見,正式啟動 “司法春風進村社”活動,要求每一個審判團隊都要開展以巡回審判為主的多種形式的送法下鄉活動,把司法春風真正地送到老一位老百姓的心里。

  據介紹,吳江法院十分重視群眾工作,充分利用身在基層的優勢,通過巡回審判等形式,把司法服務送到群眾的身邊。近年來,該院還組織開展了“萬民市民聽庭審”等普法宣傳活動,也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有了一定的影響力。但這些活動都比較分散,“司法春風進村社”活動就是要把現有的資源整合起來,把分散的形式集中起來,打造成司法服務群眾的一個品牌。

  按照實施意見的部署要求,該院將以貼近群眾實際、易于群眾接受為原則,組織開展以巡回審判為主,以及現場調解、現場執行、法制課堂、法律培訓、指導人民調解、村(居)民懇談會、法律咨詢、典型案例宣傳、新聞發布和黨建共建等多種形式的送法下鄉活動,努力提升司法的親和力和群眾的獲得感。同時,充分發揮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優勢,擴大活動覆蓋面,增強活動影響力。

  就在3月15日活動當天,該院發布了消費維權典型案例,邀請媒體記者作了集中采訪,各法庭也積極參與了轄區鄉鎮組織的法律咨詢等現場活動。“我們將精選案例,重點選擇對普及法制教育、提升法治意識、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積極意義的案件;與普通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提高活動的針對性和效果。”該院研究室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在談及開展“司法春風進村社”活動的意義時,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曉君表示,“這是法院開展'融入式黨建工程'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實省委要求走基層、接地氣的重要載體,是推進黨員聯系群眾常態化、制度化的具體形式,是有效服務群眾、開展普法宣傳、展示法院工作的多贏舉措,必將為提升法治吳江建設水平,為推進'兩聚一高'注入新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