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國琴,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審判員。修長的身材略顯得有些單薄,烏黑的短發透著干練和麻利,笑起來就像月牙兒的眼睛透出堅定睿智的目光,要不是胸口佩戴著紅色的法院徽章,你很難想象面前的這位秀氣的江南女子是一位威嚴的法官。但正是這位文弱秀氣的女法官,在081月至6月間審結了166件案件,如果除去雙休日和節假日,相當于平均不到1天審結1件。人們常說:“做得越多,錯得越多”,而凌國琴卻以實際行動顛覆了這個所謂的“規律”:審結166件案件,調撤率達到70%,無一起發回改判,無一起涉訴上訪。

審理案件,必須審閱大量的訴訟材料、外出調查取證、研究分析判斷案情、為當事人釋疑解惑、主持調解工作、開庭審理……其間的辛苦,可想而知,更何況審那么多的案子。而這樣繁重、高強度的工作并非一天兩天,而是經年累月。那是什么支撐著凌國琴超負荷的工作呢?凌國琴因為辛勞而消瘦的臉上浮現起靦腆的笑容,“作為一名審判員,辦案子是我的分內事。職責所在,義不容辭。”樸素的言語,道出了凌國琴對法律的信仰和職業自豪感。

凌國琴辦案有三個特點,一是熱情,對每一個當事人,他都是以飽滿的熱情誠信待人;二是用心,細致入微地進行說服勸導,爭取人民群眾的尊重和信任;三是勤快,她嘴勤、腿勤,審查案件,她都不惜磨破嘴、跑斷腿,不厭其煩的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有一樁離婚官司,原告丈夫張某聲稱:非離不可,不離婚誓不罷休;而妻子則揚言:要是法院判決離婚就要上吊尋死!凌國琴接下這個燙手山芋后,通過仔細閱讀案卷和深入社區走訪調查發現:原被告雙方系自由戀愛結合,多年的共同生活使雙方有了比較深厚的感情基礎,而產生矛盾的原因是妻子懷疑丈夫有外遇,并多次到丈夫單位吵鬧造成矛盾激化。在得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判斷后,凌國琴設計了具有針對性的調解方案。針對原被告雙方情緒比較激動,對立嚴重的情況,首先是“冷處理”,熱情地接待,耐心地傾聽,安撫雙方的情緒。在原被告冷靜下來后,再以雙方都很寵愛的兒子為切入點,引導雙方以兒子及家庭的利益為念,互相信任,加強溝通交流。以女性的身份做妻子的工作,讓她注意夫妻間相處的技巧和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做丈夫的工作,要其換位思考,努力爭取妻子信任;同時,凌國琴還敏銳的指出??妻子在情緒激動時有出虛汗的現象,建議丈夫陪同前往醫院檢查。最后,夫妻雙方重歸于好,當即撤訴。事后,丈夫還專程到法院來表示感謝,“到醫院一檢查,我老婆有更年期綜合癥,多疑和脾氣暴躁是癥狀表現。要不是凌法官提醒,我們還不能發現呢。”

凌國琴認為自己的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第一線,做好本職工作就是為構建和諧社會出了自己的一份力。所謂民事糾紛、民事官司,說到底就是人與人的關系,審理案件就是修復被損害的人與人的關系。只有做到“勝敗皆服”,敗訴者也心服口服,不留“后遺癥”,才是真正“案結事了”的審結了案件。她是這樣認為的,也是這樣做的。

在一樁涉及到兩代人四個家庭的分家析產糾紛中,原告老夫婦訴稱:自己原有平房10間,分別給了三個兒子,后均翻建了樓房。后來動遷時候,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三個兒子擅自處置了兩原告的安置房屋,故要求法院確認兩原告有80平方米的安置房產權,并要求三個兒子對不足部分予以補償。后經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確認位于蘇州工業園區某小區一套安置房為原告所有。事情到此,在很多人看來已經可以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了。但凌國琴不是這么想,她利用休息時間,一次次上門做三個兒子的思想工作。對他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喻之以法,讓他們明白贍養老人既是法定義務,也是人之常情,而且這個贍養還包括了精神上的撫慰。三個兒子深受感動,表示:“凌法官對我們掏心掏肺,我們一定聽她的勸告,好好孝敬老人。”就這樣,一件可能發生的贍養糾紛被消滅在了萌芽狀態。

凌國琴說:“一個好的審判員不僅要救火,更要防火。防止社會的不和諧因素的苗頭,也是我們的職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