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認真,勤學善思,多篇調研文章在《法律適用》等國家級刊物發表,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法院民二庭庭長周洪生給人一種學者型法官的印象,可是不僅如此,他還是一位有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的“事事關心”的法官。

在審理案件的時候,他思索案件背后體現出深層次的矛盾是怎樣的,如何能夠避免并化解,變溯臨危機為可持續的、健康的發展。他發現,賈汪地區經濟正處于蓬勃上升的自發時期,小經營業主多,小企業多,體現出經營方式較不規范、經營業主防范風險意識較差的特點,因此,他一方面和他庭室的同事們一起,通過多辦案、快辦案,快刀斬亂麻,解決經營業主的燃眉之急,僅今年上半年他們就審結188件涉企、中小經營戶案件,人均結案94件;一方面他與管理有瑕疵的當事人及時溝通,幫助其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及時發司法建議30份,受到企業歡迎,使法院充分發揮了維護社會秩序健康穩定的職能作用,受到了一致的好評。

今年他在審理借款合同糾紛中發現,有大量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出于輕信為借款人提供借款擔保,借款人逃跑或無還款能力后,擔保人被判還款,往往造成擔保人親朋父子不和、兄弟夫妻反目,甚至家破人散的下場,有的公務員甚至被迫辭職,嚴重影響了家庭與社會的和諧穩定。針對這一情況,周洪生及時以院名義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通報情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日前,該區公安、教育、衛生等系統紛紛響應,以文件形式對本系統人員為他人提供借款擔保進行了規范。

作為農民的兒子,他把農民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一樣關心。為減輕農民來往奔波勞頓,周庭長帶著民二庭法官把巡回法庭搬到農民的田間地頭,兩年來,他和他所在庭室共審理此類案件500余件,受到法律宣傳教育的群眾達2000余人,足跡遍布全區的七個鄉鎮。去年5月,賈汪供水公司斷掉了五百余戶農民的供水,并向法院起訴其中的十余名農民拖欠水費,十余名農民拒收送達回證并拒不出庭應訴,經過細心調查,周庭長發現還有共五百名農民水費未交,而農民集體拒交水費的根子在于抗議村委會拖欠他們的費用多年未還。為從根本上解決矛盾,他從做村委會工作入手,積極幫助聯系有關銀行為經濟困難的村委會貸款并落實到位,最終促使村委會用貸款一次性還清了該村五百余戶農民拖欠的水費,解決了五百余戶農民飲水難。

周洪生說:“法官不是機器操作工,而應承擔著維護穩定、捍衛人民利益的神圣使命。多些責任和關心,這是我一名共產黨員法官應盡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