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5元,這是一起民商事案件審結的直接司法成本。最近,江蘇省一家基層法院對各類案件的辦案成本作出測算。其中,不論是一起離婚官司還是一起鄰里糾紛,法院直接辦理民商事案件的成本,包括紙張、通訊、差旅費用等,都接近這個數字。但通過訴前調解,一起糾紛被調解成功的處理成本僅為95元;與此同時,當事人所付出的調解費用卻是零。

近年來,江蘇推行訴調對接的機制,大大提高了調解率,讓群眾用較小的成本、較快的時間解決糾紛。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調撤率達6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個百分點。

在訴調對接的工作中,人民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的新措施值得一提。

早在20071月,常州鐘樓法院與當地司法局共同出臺了《關于建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的若干意見》,率先在全省基層法院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法院提供辦公場所,指派1名辦案經驗豐富的中層干部作為聯絡員;司法局保障經費,指派人員常駐法院,專職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對一些簡易、傳統的民事糾紛及爭議不大的其他糾紛進行訴前調解,調解成功的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人民調解協議書;需要由法院出具調解書的,由法院立案后出具調解書,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調解不成的,再進入訴訟程序。

  該項試點運行當年,鐘樓法院受理的民事案較2006年下降了19%;今年上半年,案件增幅僅為7%,遠遠低于全市和全省法院的平均水平,審判壓力得到有效緩解。

  目前,江蘇省法院已全面推廣這一做法,所有基層法院均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積極開展調解工作,促進訴調對接。

  江蘇省高級法院院長公丕祥表示,全省法院積極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機制,大力推進訴調對接工作,江蘇特色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日臻完善。

 

   

(200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