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曙光剛剛露出笑臉。還沒到上班的時候,我和法官楊盛開著法院的警車去執行了。我們去的地方是如東縣城。

從我們中院到如東縣城有50余公里路,要走一個多小時才能到。夏天的天氣,陽光不那么溫柔,上路不久,火辣辣的太陽從普桑塔那驕車的玻璃窗外射進來,讓人感到有股胸悶如堵的味道。到了如東縣城,車子七拐八拐來到了一個商場。商場不是很大,走進去,一位約莫30歲的少婦領著孩子在柜臺外面轉悠,柜臺里面還有一個中年婦女,由于沒有開燈,所經營的商品看上去灰朦朦的,可見生意不太景氣。

“法官同志,你們來了,人家欠我們的錢什么時候能要到呢?”沒等我們開口,那位帶孩子的少婦先問道。她就是老板娘,也就是本案的申請執行人張某的家屬。

“你老公在不在?我們正是為你們的案子才來的。”楊盛法官算是問答。

老板娘隨即拿出手機聯系,說:“你們等一下,我老公在鄉下,大約過一個鐘頭到。”

時近中午11點,終于等來了申請人張某。張某滿身泥灰,滿臉汗水,他朝我們抱歉地笑了笑。楊盛直截了當地問道:被執行人有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張某一臉無奈,說:“被執行人有個廠子,不知現在有沒有人。”我們了解情況后,心想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盡百分之百的努力。便約好等我們中午吃了飯,開車來接張某到被執行人廠里去。

中午12點半,張某帶路,我們去了被執行人廠里。門衛告訴我們,被執行人出差去了,什么時候回來不清楚,廠里早在一二個月前就停工了。找不到被執行人,張某便回去了。

為了實現張某的債權,我們決定分別去工商局和房產交易所摸摸情況:去工商局幫助查找被執行人登記情況,希望能從中發現財產線索;去房產交易所,查找廠房情況。我們首先來到工商局,離上班時間還有近一個半小時,坐在車里嫌悶熱,只好在工商局的走廊里站著或蹲著休息。好容易等到上班時間,去了檔案室,要我們到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說經辦人去有關部門開會了,恐怕要一個多小時才能回來。我們去了房產交易所,有位女同志回答說:“所長開會去了,你們等等吧!”

我們穿梭在這兩個單位之間。在工商局查閱好有關資料后,已經是5點鐘了。我們怕慢了房產交易所的同志下班,下樓一路小跑,開車直奔房產交易所。謝天謝地,5點半下班,所長開完會才回到辦公室,準備挾著包要走。我們氣喘吁吁地說明來意,掏出介紹信,所長熱情地招呼我們坐下,笑著說:你們的工作勁頭真足!隨即電話通知有關同志推后下班協助辦理。

我們辦好一切手續后,已經是傍晚7點鐘了。此時,天全黑了。月亮高高地掛在空中,我們披著月色,駕車行駛在公路上。雖然感覺很疲勞,但內心充滿著寧靜,充滿著幸福,充滿著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