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南京市鼓樓區法院與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法院順利對接原告鄭某訴被告南京某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清算責任糾紛一案的跨域立案材料交接工作,由此江蘇首例省內外法院跨域異地立案案件成功立案。

  記者了解到,立案登記制改革兩周年之際,今年5月1日起,江蘇高院立足于全省法院范圍開展“跨域立案”訴訟服務,對屬于江蘇省內異地法院管轄的案件,當事人不需要因法院管轄而奔波訴訟,可以就近選擇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從而實現“跨域立案”。

  “改革的原動力在于方便群眾,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切實讓當事人享受到快捷便利的訴訟服務。”回溯推進歷程,省高院立案庭庭長張婷婷介紹,江蘇鹽城等地區地域面積大,地形狹長,群眾立案往往需要往返奔波。自去年5月1日起,鹽城兩級法院全面推行“跨區域立案”,轄區內6縣3區1市所有當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住所情況選擇相關法院就近立案,并由該法院通過網上立案系統幫助將訴訟材料提交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從而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貫徹最高法院對立案登記改革的最新部署要求,推廣鹽城等地區的先行經驗,全省法院不斷創新,變群眾跑腿為信息跑路,著力改變全省各個法院之間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狀況,建立起全省法院之間系統化、常態化、制度化的協同聯動機制,開創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層級的訴訟服務新格局。同時,我們也正在同時嘗試進一步擴大協作范圍,實現與省外法院之間的跨域異地立案,南京市鼓樓區法院與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法院順利對接,就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張婷婷談到。

  目前,江蘇法院已全面鋪開網上立案,極大的方便了當事人,不過由于網上立案對操作能力和立案程序的了解有一定要求,所以不少當事人還是愿意親自到法院來立案,因此,省法院結合自身工作特色,將跨域立案訴訟服務與網上立案工作緊密結合,起草了《關于運用網上立案系統在全省法院開展跨域立案訴訟服務的規定(試行)》,明確了網上立案系統與跨域立案系統各自的服務范圍,從而針對不同當事人的訴訟能力為當事人提供了全覆蓋、全方位的跨域立案訴訟服務。

  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長王淳介紹,作為最高法院確定的“跨域立案”工作試點法院,為確保“跨域立案”順利開展,江蘇高院已制定總體工作方案,對該項工作的人員、技術、設備保障等提出具體要求,并舉行全省法院跨域立案業務培訓。同時要求全省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跨域立案窗口,以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公布服務范圍和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