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世界野生動物保護日暨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當日,海州區法院第25號法庭內,隨著一聲神圣的法槌聲響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公開開庭審理,院長傅成保擔任審判長,區檢察院檢察長唐張出庭公訴。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記者等近40人旁聽庭審。

  2016年4月份,被告人繆某某在東海縣水晶城開了一家“喜玲瓏珠寶店”,后通過微信網絡平臺和其實體店,非法收購、出售象牙、犀牛角制品。2016年4月底到6月份,被告人繆某某向做微商被告人楊某某分多次出售了四個象牙制品,由楊某某轉賣給了范某某(另案處理)。2016年6月左右,經人介紹,被告人繆某某認識了做木頭生意的被告人黃某1,后兩人通過微信、快遞郵寄的方式多次買賣象牙制品。2016年11月,被告人黃某2通過現金交付的方式出售給被告人黃某1三片犀牛角切片,后由黃某1通過微信轉賣給繆某某。2016年12月20日10時許,公安機關在繆某某經營的“喜玲瓏珠寶店”內查獲三片犀牛角片和象牙制品。經鑒定,犀牛角片為黑犀所有,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Ⅰ級監管物種;象牙飾品為象牙制品,屬亞洲象或者非洲象所有,亞洲象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非洲象被依法核準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在全面聽取公訴人和被告人訴辯主張的基礎上,組織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根據法庭調查階段查明的事實,引導控辯雙方圍繞本案的爭議焦點進行陳述和辯論,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經過3個多小時的庭審,依據公訴機關當庭出示的證據、被告人的當庭質證等,法庭依法查清了案件事實。最后,經過合議庭合議,當庭宣判案件,判決4名被告人分別六個月到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并全部適用緩刑,并處五千到六萬元罰金。

  此次“兩長”同庭審案,是全面推行司法體制改革特別是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工作以來,海州區法院對改革后院長帶頭辦案的有益探索和實踐。

  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傅成保帶頭辦理該案,既是海州法院積極發揮司法職能作用,主動服務區域發展大局的體現,也是展現該院院庭長帶頭辦案成果的縮影。院庭長辦案常態化可以充分發揮院庭領導的表率引領作用,進一步釋放優質審判資源,疏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壓力。同時,院庭領導辦案也是落實司法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對提升辦理案件的質量、落實審判責任制具有重要意義。下一階段,海州法院將繼續加大院庭領導帶頭辦案工作力度,全方位、多層面的促進法院審判質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