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法院里有這樣一群人,他們曾是部隊佼佼者,褪去軍裝成為法院人的他們,始終銘記著那份深沉的軍人情懷,在新的崗位上奉獻力量。

  “軍人”的名義:服務

  1996年,時任新疆原子彈實驗基地運輸訓練股長的陳中如,轉業成為了淮陰區法院一名干警。從1976年到1996年,20年的部隊生涯,他獲得過13次三等功,也曾為國家領導人做過司機。轉業命令下達后,他毅然放下過去的榮譽,脫下摯愛的軍裝,投入到新的工作中。

  2009年之前,法院的警車一直由業務庭分散管理,利用率較低,而且沒有統一的規章制度,存在一定的隱患。鑒于這些情況,院領導決定成立車隊,對車輛進行統一安排和管理。因為陳中如曾經在部隊有相關的工作經驗,院領導找到他,希望他能做這個車隊“隊長”。

  而此時的陳中如,已經在執行局工作了13年,對于辦案,逐漸摸索出了自己的道路。

  從捍衛正義的一線執行人員,到默默無聞的車隊隊長,陳中如糾結了,但是“哪里需要我,我就去哪里”的信念讓他選擇了調整心態,服從安排。

  新建的法院車隊,是個有著34輛警車、29名駕駛員的“大”隊伍,但是管理上卻“一無所有”,猶如一盤散沙,面對這種情況,陳中如迅速投入到建設車隊的工作中去。

  為了管理好車隊,他到處征求法官的意見,結合部隊車輛的工作經驗,制定出淮陰區法院第一份《車輛管理規定》。陳中如給車隊司機定下了十字工作方針:安全、愛車、守紀、節約、服務,這十字方針如今已成為每一位車隊人自覺踐行的守則,而這份規定如今仍舊切合車輛使用的實際需要。

  如今的他,即將退休,但是他始終是很多法院人心中無所不能的“隊長”。

  “軍人”的名義:堅守

  2004年10月,曾任福建31團軍舟橋團后勤副處長的王金成,在經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兩個月的培訓后,轉業成為了法院執行局的一名“新手”,而這一待就是13年。

  “我到現在都記得,我到執行局的第47天就開始辦案了。”王金成說著剛到執行局那段“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時期。“剛開始真的很難,真正開始辦案了才發現不會的東西太多了,幸虧我身邊有一群厲害的法官。”

  發現自身不足的王金成并沒有急于猛進,而是放緩自己的腳步,一方面抓緊學習法律業務,另一方面主動請教,認真總結辦案技巧,在最短時間內掌握辦案方法。

  很快,他就從磕磕絆絆辦理案子的執行新手,成長為一名有技巧、有能力的辦案能手。

  2007年,他接手了一件80多名工人索要勞動報酬的案件,在此之前,這個案子已經僵持了兩個多月。

  該案中,被執行人張某原本是南陳集鎮一家小服裝廠的廠長,因為市場不景氣工廠倒閉了,張某因無法支付80余名工人的工資被訴至法院。執行中,執行法官發現他租用的舊屋做廠房,生產機器也因為太舊無法進行評估而拍賣,張某幾乎沒有財產可供執行,80余名申請人情緒不穩,案件陷入僵持,還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

  后來,這個案件轉到了王金成手中,他了解到案件的情況后,首先耐心地與80余名工人進行了溝通,安撫好他們的情緒。隨后,實地走訪了服裝廠,發現廠房十分破敗,甚至有倒塌的危險,于是立即組織人員轉移生產機器。

  “結果第二天,廠房就倒掉了。”說起這戲劇性的一幕,王金成至今都覺得慶幸。

  為了籌到款項,他找到當地一些個人經營的加工服裝的小作坊,邀請他們現場查看閑置的機器,并將有意愿購買機器的個體戶集中到一處進行現場拍賣,最終拍賣了4萬多元的款項,成功執結該案,獲得申請人、被執行人的一致好評。

  “辦理執行案子,不僅要懂法律,更要能解釋得讓申請人、被執行人聽得進去。”說起辦案心得,他侃侃而談。

  如今的他,是一名仍然活躍在執行一線的法警,用他多年總結的辦案技巧協助法官執結了一批批疑難案件,成為執行局毋庸置疑的“智囊”。

  “軍人”的名義:擔當

  “我是一名法警,沖鋒在前,妥善處理好危機是我的職責!”說起自己工作的危險和困難,司法警察大隊的李海剛笑著答道。

  李海剛于2012年12月轉業安置到淮陰法院,在此之前,他是原北海艦隊青島保障基地的通訊參謀。

  剛到法院沒多久,他就被分配到小營法庭的送達組,當時送達組人員很少,卻要承擔全庭幾百件案件的送達工作。送達是一件很辛苦的事,作為新人的他,沒有緩慢融入的過程,面對“任務”,他快速適應了節奏,擔當起自己的職責。

  有段時間,送達組接到了一批涉及50余名當事人的物業糾紛案件的文書送達工作,因為程序問題,送達時限并不長,而物業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比較特殊,雖然集中在一個小區,但因為白天當事人大多外出工作,家里無人接收材料,送達工作只能晚上進行。為了盡快送達到位,李海剛和同事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堅決完成任務”,連續一個多星期,每天送達到夜晚11點以后,最終在規定時間完成了全部的送達任務。

  “送達工作就是這樣,肯定得找當事人在家的時候去啊,這個很正常的!”

  從轉業到現在,李海剛在法院工作不到五年。五年的時間,他對于每一次任務都抱著這是“我的本職工作”的態度在工作。

  2014年,民二庭法官在向被告送達文書的時候不僅被當事人拒收,還受到謾罵,甚至手機都被摔到地上,無奈之下法官向法警隊請求支援。

  法警隊接到消息后,立刻安排法警前往支援,李海剛正是當時支援的法警之一。當他們到達現場之后,被告已經躲了起來,一番尋找之后,終于在澡堂中找到了他。但是由于被告是一名包工頭,在談話過程中遭到了工人及家屬的阻撓,他們甚至將李海剛等人包圍起來。面對此情此景,李海剛等人迅速反應,快速地將事態控制住,妥善處理好問題。

  無論是送達時半路上的風吹雨打、加班熬夜,亦或是執行時與當事人的“斗智斗勇”,還是警隊保衛時的盡職盡責,在李海剛心里,每一次工作中面對的困難、危險都是他必須做到的本職工作,是他的職責所在,不需要表揚。

  淮陰區法院的轉業干部還有很多,靠譜的“管家”李曉峰、執行“先鋒”靳曄……褪去軍裝,鐵骨仍存,在不同的崗位上,他們始終懷抱軍人的信仰,用自己的一舉一動,踐行著“軍人”的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