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銅山縣人民法院在破產案件審理中堅持司法和諧的理念,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確保破產案件審理工作平穩推進。近3年來,該院共受理企業破產案件24件,目前已終結破產程序23件,涉案破產企業資產變現達1.9億元,安置職工1.8萬余人。最近,銅山法院被縣委授予企業改制特殊貢獻獎

  2006年以來,銅山法院緊緊圍繞縣委加速新型工業化建設的方略和3年內完成縣屬企業改組改制任務的要求,在破產案件審判工作中,針對破產案件債權債務關系復雜、資產變現難度大以及企業職工安置壓力重等特點,嚴把三關,加強協調,確保企業改制工作平穩推進。

  嚴把清算管理關。為確保破產清算工作依法有序,該院與縣企業改制領導小組加強合作,將綜合素質高、責任心強、善于協調的法官充實到各破產清算組,并制定了《關于破產案件清算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及《清算組破產清算工作規范》,進一步明確了清算組的工作程序、職權與責任,強化了法院在破產清算中的主導地位。法院院長、分管副院長參與破產案件的指導審理工作,建立了周例會、月匯報、季小結的工作制度,保證了各種問題及時、有效地解決;加強清算組的財務管理,開設新的賬戶,每個清算組配備兩個會計,負責清算組自身和破產企業財務賬目的審查工作;實行支出預算審批制度,嚴格財務報銷手續。該院還定期對清算工作進行清查和復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去年,該院查明了某企業破產清算組組長王某利用工作之便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移交審查公訴后,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嚴把資產處置關。該院在資產處置中,為減少企業改制成本,對能夠盤活的企業實行先租賃生產后整體收購,強化了對資產評估、審計和拍賣過程的監督,確保公正、公開、規范。從去年10月份起,該院規定,所有破產資產拍賣一律安排在法院審判庭進行,司法鑒定科、破產合議庭及破產清算組成員現場監督,法警現場維持秩序,有效遏制了拍賣現場串標等各種違規現象。銅山縣鑄軋廠評估價值分別為89萬元、6.4萬元的廢舊設備和其他建筑物,拍賣后以190萬元和15.5萬元成交。通過對破產企業處置資產嚴格相關,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債權人和破產企業職工的利益。

  嚴把職工安置關。該院在破產案件立案前要求企業提前做好職工安置預案,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對安置預案和破產預案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后還需要企業主管部門簽署具體意見。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采取先安置后分配內債,或先分配后安置,并實行職工分流、重新就業等職工安置方式的多樣化。同時,加大破產企業債權的清收力度,努力提高分配比率,2006年以來,該院執行破產案件標的額達800余萬元。

  通過法院的破產審判,使銅山縣盤活了大量的國有閑置資產,建立了以江蘇潤豐生化有限公司、徐州嘉隆化工有限公司為代表的化肥、農藥等生化產品產業體系,以江蘇霸王山水泥有限公司為代表的水泥產品產業體系,以徐州香醅酒業有限公司為代表的酒精產品產業體系,較好地完成了退出市場,盤活資產,身份置換的改制目標,增加了政府的財稅收入。2007年,銅山縣再次進入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百強縣行列。今年以來,該縣的經濟總量增幅超全省平均進度。

 

    (200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