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審結兩起未成年人盜竊案件,發現吳江地區有5所中、小學校存在安全漏洞,使得針對校園的盜竊行為頻頻得手,致使學校師生及公共財產遭受損失。為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該院針對這5所學校的管理漏洞分別發出司法建議書,幫助他們在安全防范上“亡羊補牢”。

  該兩起盜竊案一起是一人獨自作案、一起是團伙作案。其中獨自作案人陳某是貴州人,小學五年級時便輟學隨父母到吳江生活,由于是未成年人,喜歡到中、小學附近閑逛,閑逛之余發現附近兩所學校的安全警戒稀松、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淡薄,便心生偷盜之念。去年上半年,陳某將“想法”付諸行動,他先是采用翻墻的方式進入某高中教室內竊得學生的現金百余元及書包、圍巾等物品,不多久后又采用同樣的方式進入另一中專學校內,竊得教室及辦公室內師生的現金3000余元及手機、充電寶、鞋等物品。

  團伙作案人王某、楊某、張某等,也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就輟學在外的,幾人同樣喜歡在中、小學附近混跡,并在偶然的機會成為朋友,他們平時在一起玩鬧花了不少錢,后因無錢可花便起了偷盜“賺錢”念頭,他們在尋找作案目標時自然首先想起比較熟悉的幾所校園,他們發現有三所學校安全防備不高、師生防范意識也比較低。今年4月初,他們連續對三所學校作案,以翻墻、撬窗入室的方式竊得現金1300余元及價值24000余元的相機、移動硬盤等物品。

  該院在審理兩起案件時發現,這5所學校在校園安全防范方面存在制度缺失,包括門衛制度執行不力,對進出校區的可疑人員、車輛等盤查、登記不到位。保安巡查力度較低,使得盜竊案件罪犯毫無顧忌地翻墻、撬窗入室盜竊。校園內缺少照明、監控設施,致使校園存在監控盲區。另外,這5所學校的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比較淡薄,在辦公室、教室內隨意放置現金、照相機、筆記本電腦、手機等貴重物品,致使罪犯有可乘之機。發現這些問題后,該院針對5所學校的安全隱患制定出彌補漏洞的司法建議書,提醒他們完善相應制度建設、加強師生安全防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