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司法拍賣,以為賴著不走,買主就沒轍了?連日來,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首次啟動房屋騰空案件整治活動,對于逾期不遷出并交付占有房屋的,依法強制執行,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首批16起房屋清空案件的占有人被要求在9月底搬離,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殷先生夫婦有三個兒子,大兒子患有腦癱,腿腳不便,二兒子、小兒子是一對雙胞胎。小兒子在軍事訓練任務中不幸殉職。大義父母又將二兒子送去小弟生前服役的部隊當兵。這在錫城可是一段佳話。殷先生用撫恤金,給大兒子通過司法拍賣平臺買了套房,好讓他日后多重保障。沒想到,被執行人的母親住在這套房中長達兩年多時間,就是不肯將房子騰空交付。

  原來,被執行人董某夫婦向銀行貸款110萬余元,買下了這套房子,因為斷了供被銀行告上法院。2015年8月,涉案房屋被司法拍賣。不過,成交后,母親一人住在房中,哪怕被斷水、斷電,就是不肯搬出。梁溪法院執行一局法官陸華動員了老人的女兒、女婿勸說。不過,老人接到限期遷出通知時仍哭鬧。好在通過法官釋法,老人想通了,主動搬離了這套房。本月初,殷先生一家收回了自家的房屋。

  執行一局局長張嘯明介紹,房屋騰空案件是執行難點,跟其他案件相比對抗性更強。最突出的情形有兩種,一是被執行人租賃房屋,租期已過就是不走,法院判決要求限期搬離仍不履行。二是房屋已被抵押,或法院在審理、執行過程中已經查封。被執行人明知房產面臨被處置的境地,卻將房子租了出去。而待處置的房屋被他人占用,無疑會影響抵押權人。

  經梳理,梁溪法院涉及房屋騰空問題的案件有80多起。為維護司法拍賣權威、債權人的利益,梁溪法院重拳整治,將發出兩批限期遷出房屋公告。首批以城區范圍內的房屋騰空案件為主,共有16起。被執行人將被要求限期清出;對于租房者,若是租賃關系沒有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或是在法院查封后才形成,法院將裁定去除租賃權,解除租房者對房屋的占有,要求限期遷出。若是仍不改正,則可能妨害執行。應當搬出而沒有按照法院的判決、裁定搬出,占有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將被拘傳、拘留。若仍不改正,符合追究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將被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首批16起案件的占有人相關信息,已在無錫市中心的百盛大屏、公交車移動電視等曬出,限期9月底搬離,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