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蘇省淮安全市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406件;2009年為3903件,2010年4967件。三年來,每年都在以千余件的幅度上升。

  然而到了2011年,截至11月20日,該市法院系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3084件,同比回落了1097件;其中調解結案2501件,調撤率為81% ,同比提高了17%。這得益于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倡導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裁、審一體化調處機制。

  案件“井噴”,

  引出“一體化”調處機制

  2007年,淮安兩級共9家法院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642件,平均每家法院僅70件。從2008年起,勞動爭議案件每年呈現“井噴”式增長態勢。

  收案“井噴”,給法院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一線辦案法官的工作壓力加大,“白加黑”、“五加二”,仍然不足以應對。

  去年10月,淮安中院把市人社局、總工會和經信委等部門的人員邀請到法院召開座談會,商討解決勞動爭議良策。最終,“一體化”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機制應運而生。在市總工會成立“一體化辦公室”,由工會、經信委、人社局和市中院派員分別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庭、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和勞動人事爭議巡回法庭。

  遇有勞動爭議糾紛時,首先由“一體化辦公室”負責受理,視情轉交調解庭;調解庭受理糾紛后,分別在工人和企業之間做好調解工作;糾紛進入仲裁程序后,調解庭繼續跟進,與仲裁庭一道做好裁中調解及裁后服裁工作;如進入訴訟程序,調解庭和仲裁庭也將同步跟進,協助法官做好訴中調解和訴后服判息訴工作。

  程序簡化,

  讓維權不再耗時費力

  “一體化調處機制的建立,首先大大簡化了法定程序,讓勞動者維權不再耗時費力了。”“一體化”辦公室成員、市中院勞動爭議案件審判長孫憲騰說。

  今年7月,一名中年婦女推著已高位截癱、極度衰弱的丈夫來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哭訴某建筑企業在丈夫高空墜落急需醫治時卻置之不理,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并落實工傷待遇。在仲裁委指導下,這對夫妻來到了設在市總工會的“調裁審一體化”辦公室。

  聽完夫婦倆的傾訴,工作人員對其遭遇非常同情。然而,按照法律規定,只有經過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之后仲裁才能受理和處理;如果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還得走行政復議、上級復議、行政訴訟、傷情鑒定等程序。如果將這些程序全部“走”完,至少需要3年時間。而眼前這名農民工如得不到及時醫治和救助,將有生命危險,他的家庭也會因此陷入絕境。能否不走這些繁瑣的程序,就把問題給解決了呢?

  由法院、人社局、經信委和市總工會等相關單位人員組成的調解組,頂著烈日深入工地調查核實。通過努力,最終只用半個月就妥善處理了這起勞動爭議案。

  工會開庭,

  給勞動者創造“主場”機會

  對不得已走上訴訟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堅持把庭審搬到工會去,同時由法官和從企業人民陪審員、工會人民陪審員庫中隨機抽取的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這樣不僅讓勞動者有了“主場”的感覺,同時因為“裁判”里有“自己人”,也容易接受合議庭提出的調解方案。這也是八成以上勞動爭議案件在訴訟中得以調解結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今年9月6日上午,從市總工會勞動爭議巡回法庭出來的朱耀華一臉喜悅。因為他和十幾名工友一起,當場從公司代理人手中領到了6萬余元的賠償款。

  十幾名工人因為經濟補償金等與他們原先的工作單位某棉紡公司淮安分公司及無錫總公司產生了糾紛。工人們一紙訴狀將公司告上了法庭,8月24日該案移交到市中院。

  工人們的擔憂很多:沒打過官司,和公司比自感是弱勢群體,告自己的“老東家”心里沒有底。

  聽說是在工會開庭,工人們就感覺自己“來到了主場”。他們看見審判臺上除坐著法官外,還有一名沒穿法官制服的人民陪審員,從心底里對法庭充滿了信任感,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庭得以履行。

  上門釋法,

  從源頭上減少勞動爭議

  近年來,淮安市逐漸成為臺商在大陸投資的重要集聚地。“調裁審一體化”辦公室通過調研發現,因為一些臺商對大陸相關法律不甚了解,致使部分臺資企業勞資關系緊張,勞動爭議有隨時發生的可能。為此,他們把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作為預防案件發生的重要手段,主動上門講解政策,幫助企業修改規章制度,杜絕企業在制度上存在違法條款的現象。

  法院還聯合市總工會、市人社局和市經信委開展送法進企業、進村居、進學校活動,宣講勞動合同法、調解仲裁法、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法等勞動法律、法規,引導企業規范用工和勞動者依法維權。

  在對江蘇某服務公司走訪中了解到,為該公司做銷售的陳某,去年7月被確診為肺癌。陳某去南京住院前,為了保住自己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特地托人代替自己銷售這些食品。公司得知這一情況后,認為陳某未經許可不出攤,違反了公司規定,遂做出扣發工資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陳某不服,并準備將公司告上法庭。

  得知這一情況后,法官主動向食品公司領導講述“公司規定不能對抗法律”的道理,并提議公司從人道主義的角度,給陳某一些補償。最終,該公司在法官指導下,不僅全額給付了陳某的工資,而且還向陳某補貼了1萬元醫療費用。

  一場可能走上訴訟渠道的糾紛,就這樣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