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法院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中,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為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積極探索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對接,取得了顯著成效。

建章立制,規范運作。與市委政法委、市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聯合發布《進一步加強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和加強與工會、婦聯、公安、司法、工商和消協等部門的聯系,為有效開展訴調對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雙向互動,整合資源。實行邀請工會、婦聯等社會團體協助調解,以及委托大調解中心調解,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盡可能地進行庭前調解,促成和解結案;對重大矛盾糾紛實施訴前指導調解和訴中聯合調解。設立人民調解窗口或人民調解工作室,聘請具有一定影響力、號召力和調解經驗豐富的社會人士擔任調解 員,實施坐堂調解與流動調解相結合。

加強指導,提升水平。通過多渠道、多樣的方式,對各類調解員進行培訓指導,選派審判經驗豐富、能力強的法官擔任各級調處中心的調解指導員或社區聯絡員。舉辦專門法律知識講座,進行庭審觀摩和法制宣傳,指導調解員調處糾紛。

目前,訴調對接工作在南通法院系統遍地開花,不僅使社會矛盾糾紛得到穩妥地解決,不留任何后患,而且大大節約了審判資源和訴訟成本,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真正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

通過實施訴調對接工作,提高了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能力。據了解,南通法院民商事案件調解和撤訴率連年攀升,在全省法院系統連年位居前列;改善了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狀況。訴調對接工作已全面覆蓋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審判質量和效率得到全面提升;促進和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訴調對接工作重在以調解手段解決糾 紛,特別是在處置突發性、群體性復雜矛盾糾紛時,能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形成了調多判少、以調為主、案結事了的新格局;提高了南通法院的社會影響力。 訴調對接工作已成為平安南通建設的重要特色。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領導到南通法院視察時,稱贊南通法院在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創新訴調對接工作 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國都產生了積極影響。(張軍華) 

 

200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