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24,上海高院、江蘇高院、浙江高院在寧共同簽署了《長江三角洲地區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協作交流協議》,建立起三地法院司法交流協作聯席會議制度。此舉將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加強長三角地區的司法協作,共同提升司法水平。

  1023,蘇浙滬三地政法委在寧共同簽訂了《長三角地區政法綜治工作協作交流框架協議》,該協議對社會矛盾化解、人口管理、司法領域等8大項內容達成了協作交流的框架。《司法協議》則是在框架協議下的細化,旨在探索建立三地法律適用統一協調、預防、查辦職務犯罪、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涉外商事審判,以及異地送達、執行工作、調查取證等方面的協作機制;共同研究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中遇到的難點問題。

  據透露,三地法院司法交流協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將有效緩解長三角地區異地執行難問題。三地司法協作加強后有望建立執行案件信息共享平臺,使三地法院能清晰地了解被執行人在長三角區域所涉案件的數量、其可執行財產的分布等重要執行資源,增強后續執行措施或執行方案的針對性、便捷性和全面性。探索長三角區域執行協助與救助網絡,將各自的基層協助執行網絡、公安協助執行機制和司法救助機制聯動起來,形成長三角區域內社會力量的橫向合力,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與效果。 (沈崢嶸)

 

    200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