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堅持以“三個至上”為指導,引導全院干警牢固樹立“農村發展是大局、農民利益無小事”的司法理念,不斷拓寬司法服務“三農”的領域,該院三年來共審理各類涉農案件5000余件,為維護農村穩定、推動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強化制度作保障

近年來,隨著農業經濟的發展,涉農糾紛的增多,新沂法院立足市情抓服務,將做好涉農審判工作作為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重頭戲來唱,結合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涉農案件審判工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指導全院涉農審判,并根據涉農案件的新變化,修訂了《審理涉農民事案件的若干問題規定》,從審判宗旨、基本原則、案件受理、審判組織、調解工作、裁判尺度、執行方法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細致的規定。

在涉農案件的辦案理念上,該院堅持法律性與服務性相結合,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既嚴格依法,通過司法審判貫徹落實黨的農村工作政策,又兼顧效果,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該院從立案、審理、執行三個環節入手,制定涉農審判五項基本原則,即“及時受理、方便訴訟、著重調解、審執兼顧、依法保護”的原則,在辦案過程中始終堅持農民利益至上,推行便民訴訟措施,通過在偏遠農村設立四個涉農案件巡回審判點,創設了“就地受案、就地開庭、就地調解、就地執行”的“四就”涉農審判運行機制,在農忙時節,不僅避免了農民因訴訟跑路誤工帶來損失,而且有效破解了交通不便地區農民打官司難的難題。近三年,該院共巡回審結各類涉農案件2000余件,解答廣大農民法律咨詢3000余人次,受到了基層黨委、村組和農民群眾的歡迎和好評。

創新方法促和諧

在涉農審判中,該院積極探索“法”、“理”、“情”交融的工作方法,審判思路由“依法審理”向“法情交融”轉變,力促現代法律規范與農民樸素倫理道德觀念之間的良性互動,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

針對涉農審判的特點,該院法官力求做到“三個強化”:一是強化調解前置,調解優先,注重實效。在審理農村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相鄰糾紛時,貫穿法理并重,以禮入法,以情講理的調解工作方法,涉農民事案件調解率達到78.7%。二是強化釋明權的行使。針對涉農案件當事人文化程度偏低,訴訟能力偏弱的實際情況,對部分確實無法調結的涉農案,實行判前說理和判后釋法,努力追求“勝敗皆明”。在宣判前,圍繞當事人爭議焦點,用通俗易懂語言闡明合議庭采信證據、認定事實的思維過程,宣判之后,對不理解裁決結果、纏訴不休的當事人,由庭長、分管院長再行析理釋法,深入細致地做好息訴罷訪工作。三是強化人文化的審理方式。在舉證、質證等庭審環節中,對農民、農村當事人予以適當提示,指導他們正確行使訴權,履行義務。在接待過程中,法官更加注重采用通俗易懂的表達方式,以利于交流和溝通。

織就網絡保穩定

該院服務“三農”不局限于事后解決糾紛,而且注重在深度和廣度上不斷拓寬服務職能,建立起“普法、調處、維權”三位一體的多層次、寬領域、立體化的工作網絡,形成農村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格局,全力維護農村穩定,服務新農村建設。一是以法律進農村為載體,建立普法宣傳網絡。組織開展以“進千家門、解千家難、暖千家心”為主題的法官走訪活動,通過涉農審判典型案例展示,農村普法宣傳資料發放,普及農民法律知識,推進農村民主與法制建設。二是以人民調解工作為觸角,建立農村矛盾排查調處網絡。積極參加鄉鎮“五家聯調”工作,本著“零距離調解、零距離指導、零距離服務”的工作理念,與基層民調組織一道建立起“定點聯系、雙向排查、協作調解”的涉農案件調處機制。幾年來,該院通過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網絡調處涉農糾紛236起,將大量的農村矛盾消融在了萌芽狀態。三是以司法保護和社會保護“兩結合”為原則,建立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網絡。加大對“坑農、害農”損害農民合法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保護廣大農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在院民一庭設立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合議庭,開辟維權綠色通道,對涉及農民工就業、就醫、子女上學、追索勞動報酬等糾紛,快立、快審、快執,對經濟困難,符合條件的農民,及時予以司法救助,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