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陰市外來青少年犯罪人數逐年增多,外來未成年人犯占未成年犯總人數比例已由三年前的53%的上升至76%,外來未成年人犯罪已經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如何教育、感化、挽救外來未成年犯,有效預防犯罪,已成為江陰法院少年刑事審判工作的重點和研究的課題。江陰法院以少年庭為核心,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以全院整體維權為工作思路,立足審判,整體推進,在立案、刑事、民事和執行等各個工作環節開辟多條維權“綠色通道”,構筑全方位“維權”體系,取得了良好效果。

平等保護??依法審理尋突破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審判中,江陰法院嚴格落實“雙到庭”制度,即法定辯護人和法定代理到庭,為外來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律師,為其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這樣有效解決了外來未成犯因為經濟原因無法聘請律師為其辯護、不懂自身權利喪失辯護的機會等一系列問題。同時,實行對未成年人年齡事實庭前查實,為未成年人多設一道避免“傷害”的防護欄。

四川籍被告人陳某涉嫌盜竊罪,作案時已滿17周歲,按我國法律規定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然而承辦法官在閱查案卷時發現,陳某供述稱他還有一個哥哥,而他的母親卻只有34虛歲,如此推算,陳某哥哥起碼已經18虛歲,并且他母親是在16歲時就生下他哥哥。面對疑問,承辦法官調查被告人父母,得知其為到江陰打工而冒用哥哥名字申領了身份證,從而查明真相,避免發生錯判,挽救了兄弟倆的前途。三年來,在審理環節通過補充調查,查出8名被告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有效避免了錯誤裁判。

司法救助??情法交融伸援手

在全面維權的理念下,江陰法院實行全院聯動,設立專用窗口,專人立案,公布專用熱線電話,專人信訪接接待,凡是涉及青少年追索撫養費的案件,要求在一個月內審結。對案件中經濟確有困難的未成年原告,立案時優先考慮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對外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實行特殊保護、優先保護。

16歲安徽籍少年祝某被刺傷腹部,沒錢住院治療,露出體外的大腸,只用一只塑料袋兜住,如果不及治療將嚴重危及生命。江陰法院少年庭打破傳統程序,將分案起訴的刑事案件中的附帶民事部分進行合并審理,優先進行民事調解,3名被告人的親屬被深深打動,舉債支付了賠償款共計10萬元。從立案到賠償到位僅用了10天時間。

整合資源??“通道、基地”顯大愛

江陰法院受理的涉罪外來未成年人案件中,“三無”現象十分突出,即無固定居所、無穩定經濟來源、無成年親友監護。“三無”導致“三難”,即取保候審難、判處非監禁刑難、落實社區矯正監管幫教難。江陰法院根據本轄區青少年犯罪特點,整合社會資源,使青少年維權工作形成合力,在原有的社會聯動機制上開辟了“一通道一基地”。“一通道”即開通異地社區矯正通道,對部分登記暫住的外來未成年犯判處緩刑后,就地移交暫住地社區矯正機構矯正、安置就業。“一基地”即與公安、檢察、司法、關工委等部門聯合,在民營企業設立“未成年人關愛教育基地”。有一些外來未成年被告人所犯罪行較輕、主觀惡性小、無羈押必要,但囿于在本地無固定住所、沒有保證人或者無力交納保證金,無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關愛基地設立以后,作為外來未成年被告人的取保候審場所,為他們提供免費食宿、臨時監護的場所和輔導人員,以減少人身受羈押對初犯輕罪少年造成的傷害。

兩名云南籍少年陳某和徐某打架斗毆致人輕傷,兩人因取保候審無住所,離家遙遠往返訴訟無力承擔路費,父母在云南又生活貧困,于是被安排在關愛基地候審,候審期間表現良好,后來均被判處緩刑。判決后,兩少年均表示不愿回原籍接受社區矯正,希望能留在江陰繼續接受改造。于是承辦法官積極聯系關愛基地的企業,最終幫助兩人在企業安家就業。最初,企業安排兩人擔任食堂的工作,但是承辦法官為了讓兩人刑釋后能學有一技之長,經過與企業多次協商,最終企業安排兩人進入車間工作。如今,承辦法官定期都會去企業看望陳某和徐某,對他們進行幫教,而陳某和徐某也表示愿意用感恩的心回報社會,回報法官對他們的關心。

為建立外來青少年維權長效機制,江陰法院還提出“個、十、百、千、萬”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三年規劃。個,就是在江陰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開設一個“法官愛心港灣”,向家長和青少年提供咨詢服務,向“三無”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幫助,為問題少年提供心理疏導;十,就是與電視臺合作,利用法院案件素材,拍攝十部青少年維權公益宣傳片;百,就是在三年內打造100個青少年維權精品案例;千,就是三年內對1000名未成年當事人進行回訪;萬,就是三年內啟用100萬專項基金用于青少年維權救助工作。

“少年興,則國家興;少年強,則國家強”。江陰法院在青少年維權工作中不斷的更新理念,秉承“尊重、關愛、保護”的宗旨,在實踐中摸索工作經驗,為青少年撐起了一片蔚藍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