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興旺屠宰場“瘦肉精”事件、無錫惠山個體戶用母豬肉加入色素假冒牛肉銷售、常州延申公司騙取國家證書生產銷售假狂犬疫苗案件…….昨日,江蘇省高級法院公布了近期審理的十起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重大案例,其假冒違法者的造假手段令人觸目驚心。

  據省高院統計,2009年至今年11月,全省法院審結各類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66件,生效判決人數137人,罪名涉及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等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2009年全省法院審結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及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案件9件,生效判決人數25人;2010年全省法院審結17件,生效判決人數39人;今年前11個月審結此類案件已達40件、生效判決人數為73人。

  省高院刑二庭蔡紹剛庭長介紹,在全省法院審結的66件各類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中,犯罪行為既涉及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牛肉、豬肉等食品,也涉及關呼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藥品,還涉及煙、酒等國家專營專賣的消費品。許多案件反映出食品、藥品的監管還有死角和空檔,監管不到位,脫管失控,甚至有個別監管人員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瀆職犯罪。蔡紹剛庭長表示,南京興旺屠宰場“瘦肉精”事件涉及的工商、檢疫、商貿、動監四個部門的失職瀆職人員犯罪案件,目前還在審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