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卡拉膠、香精和胭脂紅等添加劑,經過解凍、腌制、燒煮等工序,上百噸的老母豬肉搖身一變,就這樣成了牛肉。昨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十大典型案例。除了公眾所熟知的“瘦肉精”案外,3起假牛肉案和一批假藥假煙案也引起廣泛關注。

  上百噸老母豬肉變牛肉

  “技巧”全在添加劑上

  “卡拉膠、胭脂紅、牛肉香精、亞硝酸鈉、紅曲粉……”這些曾經頻頻出現在各類食品包裝袋中的添加劑名詞,昨日又出現在了省高院公布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例的案卷中。犯罪分子高奇、宋玉良、蔡萬來等人正是靠著這些添加劑,將上百噸的老母豬肉變成了牛肉。

  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初,在無錫做生意的高奇購入老母豬肉,雇傭6人為幫工,通過解凍、腌制、燒煮等工序,加入卡拉膠、胭脂紅、牛肉香精等添加劑,將這些豬肉加工成假牛肉。高奇的長婿王曉飛負責運送、稱重,二女兒高閃閃(另案處理)負責記賬、收錢,其妻王琴管錢、銷售,以每公斤24元至32元不等的價格批發給攤販。攤販們在此價格基礎上,每公斤加價1元至2元后,以牛肉名義出售給顧客。據調查,高奇等人出售母豬肉共計193175公斤,銷售金額317萬余元。高奇、王琴、王曉飛、高閃閃生產、銷售假牛肉142000余公斤,銷售金額346萬余元。案發后,公安機關從高奇處扣押假牛肉半成品2277公斤,貨值金額54000余元。

  近日,高奇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無錫一家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80萬元。其他案犯也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6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與高奇案件的手法相似,宋玉良和蔡萬來分別于2009年9月至2011年1月、2007年至2011年1月間,安排人購進的冰凍母豬肉,通過解凍、腌制、燒煮等工序,添加牛肉香膏、胭脂紅、亞硝酸鈉、紅曲粉等加工成假牛肉。案發后,公安機關從宋玉良處查扣假牛肉279公斤,貨值金額7200余元。從蔡萬來處扣押假牛肉半成品43.2公斤,貨值金額為1400余元。

  “瘦肉精”案:6名屠宰戶為何量刑不同?

  “同樣是賣含'瘦肉精'的豬肉,6名屠宰戶為何有人判了4年,有人判了3年多?”昨日,面對這樣的疑問,江蘇省高院刑二庭庭長蔡紹剛解釋了“瘦肉精”案6屠宰戶量刑的理由。

  蔡庭長表示,今年3月15日,“瘦肉精”案經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報道曝光后,省高院就將此案作為掛牌督辦案件。對6被告人的量刑,不能僅以檢測出有瘦肉精的生豬數量作為依據,應考慮各被告人從事生豬屠宰的時間、追溯系統記載的生豬銷售數以及查獲并檢出“瘦肉精”的生豬數量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還要考慮興旺屠宰場的生豬屠宰量在南京市生豬市場的所占份額較大,張運能等六名被告人屠宰、銷售的生豬量大面廣,潛在危害大。

  同時,考慮到被告人張運能等6人所購生豬均有三證一標,進場亦經過檢疫,被告人未主動逃避相關部門的檢查,不宜認定有“其他嚴重情節”,故依法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并處罰金。考慮到各被告人均自愿認罪,其中,張運能有自首情節、王國慶有主動到案的情節,法院做出了對張運能判處3年6個月、對王國慶判處3年10個月,而對其他被告人均判處4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判決。

  蔡庭長表示,一審宣判后,6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于前天正式生效。與此案相關的4名政府職能部門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目前正在審理中。一旦宣判,法院將及時向公眾通報相關情況。

  賣假人血白蛋白和假狂犬病疫苗

  被判死刑

  申東蘭等生產、銷售假人血白蛋白和假狂犬病疫苗案,是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判得最重的一案。申東蘭因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法院查明,2007年3月至12月間, 申東蘭違法低價從他人處購得假冒“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狂犬病疫苗”,連同伙同其女婿劉磊生產的假“人用狂犬病疫苗”,銷售給趙玉俠。在明知所購得的“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為假藥的情況下, 趙玉俠、高彪、佘永紅非法加價遞次轉銷,導致上述假藥在江蘇泰州、南通地區逐層銷售給終端病患者使用。

  被害人趙玉英因被狗咬注射涉案假“人用狂犬病疫苗”,數月后致狂犬病發作死亡。南通地區有關病患者在注射涉案假“人血白蛋白”后,出現不同程度的發熱、畏寒甚至休克等不良反應,其中被害人邱如昌、季克均、王金泉、袁洪才、劉蘭芳經鑒定為重傷,被害人陸嘉偉經鑒定為輕傷。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認為,申東蘭為牟取非法利益,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并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考慮到申東蘭系銷售假藥的源頭,且有生產假藥的行為,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省高院副院長:

  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上升

  昨日,江蘇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表示,針對食品、藥品生產銷售等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江蘇法院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明顯加大。今年前11個月審結此類案件已達40件、生效判決人數為73人。

  周副院長認為,江蘇法院審理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涉及面不斷擴大,犯罪行為既涉及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牛肉、豬肉等食品,也涉及關呼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藥品,還涉及煙、酒等國家專營專賣的消費品。在這些犯罪中,共同作案比例高達47%。在作案過程中, 犯罪分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甚至形成產供銷一條龍態勢。

  周副院長表示,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發生,暴露出監管上還存在薄弱環節。許多案件反映出,食品、藥品的監管還有死角和空當,監管不到位,脫管失控,甚至有的個別監管人員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瀆職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