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江蘇省高院公布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市民熟知的“瘦肉精”案,此案的最新進展是,張運能等6名屠宰戶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13日分別被法院判處3年6個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6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于27日生效。此外,還有前不久被媒體披露的無錫系列“假牛肉”案,此案中的罪犯用豬肉經過添加劑加工成了“牛肉”,也有無良的企業負責人大肆生產銷售不合格甚至是假的生物制劑,無異于謀財害命。

  6名屠宰戶獲刑 之前進貨數量成判案依據

  2000年至2009年期間,張運能、李業富、何明、王克金、鄭德明、王國慶分別陸續進駐南京市建鄴區興旺屠宰場從事生豬屠宰、銷售。2009年3月,興旺屠宰場的生豬被檢出含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成分,屠宰場遂進行整改,與上述被告人簽訂責任狀,明確嚴禁從鶴壁市和安徽省靈璧縣調運生豬,嚴禁調運喂食鹽酸克倫特羅等藥物添加劑的生豬。

  但其后不久,六被告人又陸續從河南省、安徽省等地購進生豬。根據興旺屠宰場2011年追溯系統記載,六被告人自2011年1月起至案發,多次從河南省鶴壁市浚縣購進生豬。六被告人明知所購生豬中含有“瘦肉精”成分,仍予以銷售、屠宰。

  2011年3月16日,被告人李業富、何明、王克金、鄭德明、王國慶被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沙洲派出所抓獲。2011年3月17日,被告人張運能到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沙洲派出所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法官披露了“瘦肉精”案的內幕。雖然經央視曝光后被執法人員現場查扣的待宰生豬不過幾百頭,但此案中在南京被抓的小刀手在短短四個月不到的時間內,少則從河南、安徽等瘦肉豬產地進了9千頭生豬,多的則進了有1.5萬頭,而這些豬經他們屠宰后,流向了市場,上了餐桌。“我們沒有單純地從現場查扣的生豬數量去評定,而是綜合了他們進貨的數量,因為那些豬都是從問題產地來的,”法官介紹,正因為如此,此案中的6名小刀手除了一人自首,另一人主動到案外,其余四人都獲了較重判決。

  南京市建鄴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運能等人明知所購生豬含有鹽酸克倫特羅等有毒、有害成分,仍進行屠宰、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根據6名被告人犯罪及量刑情節,依法判處張運能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判處王國慶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其余4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5萬元。

  另據江蘇省高院刑二庭庭長蔡紹剛介紹,目前已查明南京“瘦肉精”案中有多個部門人員涉嫌職務犯罪,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一旦宣判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母豬肉加工變牛肉,三團伙被抓

  昨天省高院公布的十大案例中,有三例是來自無錫惠山,三組罪犯的作案手法非常相似,都是將豬肉加工成牛肉。而這不僅僅是商業道德的問題,因為其加工過程添加了大量的添加劑,已經構成了犯罪。

  2009年至2011年初,罪犯高奇從朱春玲處購入母豬肉后,雇6人為幫工,在無錫市惠山區錢橋街道惠錢路206號通過解凍、腌制、燒煮等工序,并加入卡拉膠、胭脂紅、牛肉香精等添加劑加工成假牛肉,由其長婿王曉飛負責運送、稱重,二女兒高閃閃(另案處理)負責記賬、收錢,其妻王琴管錢、銷售。

  不難看出,這是一個家庭式的犯罪團伙,他們在利益的驅動下,置道德與法律不顧,瘋狂制售對人體有害的食品。加工好后,他們以每公斤24元至32元不等的價格批發給無錫市天鵬食品城的攤販許治華等人。而許治華等攤販則每公斤加價1元至2元后再以牛肉名義出售。

  法院認定,朱春玲向高奇、蔡萬來出售母豬肉共計193175公斤,銷售金額317萬余元。高奇、王琴、王曉飛、高閃閃生產、銷售假牛肉142000余公斤,銷售金額346萬余元。

  最后這一鏈條上的幾乎所有人員都被定罪判刑:2011年8月依法判處高奇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八十萬元;判處朱春玲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六十萬元;其他案犯也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六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同樣來自無錫惠山的另兩起案件中的罪犯作案手法類似,也分別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售賣假狂犬疫苗

  被害人用后死亡

  與前幾起案例相比,十大案例中的最后兩起則更讓人憤怒,這兩起案件均與藥品有關,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兩案中的罪犯明知故犯,將不達標或假冒的狂犬疫苗和人血白蛋白投放市場,其中一起案件中的被害人在注射了假的疫苗后發病死亡,此案的主犯也獲死緩,并被沒收了個人全部財產。

  2008年年初,江蘇延申公司經營管理層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在原總經理陳大羔的認可下,由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張忠義親自布置,由原質保部、生產部、質檢部經理主管等人參與,對其生產的狂犬病疫苗的效力數據進行修改,還用違規提取的純化液替換報批簽發抽檢樣品。

  經查,延申公司生產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狂犬病疫苗共計投放市場53293人份,案發時,已向全國17個省市自治區銷售22226人份,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601282元,另31067人份疫苗因故未能進入市場。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延申公司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系單位犯罪。公司涉案的眾高管們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系共同犯罪。2011年1月,法院依法對延申公司判處罰金三百萬元,案犯也分別判處刑罰。

  另一起案件中,同樣被倒賣的除了人用狂犬疫苗,還有人血白蛋白。2007年3月至12月間,申東蘭違法低價從他人處購得假冒“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狂犬病疫苗”,連同伙同其女婿劉磊生產的假“人用狂犬病疫苗”,銷售給趙玉俠。

  在明知所購得的“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為假藥的情況下,趙玉俠、高彪、佘永紅非法加價遞次轉銷,導致上述假藥在江蘇泰州、南通地區逐層銷售給終端病患者使用。被害人趙玉英因被狗咬注射涉案假“人用狂犬病疫苗”,數月后致狂犬病發作死亡。

  在南通地區有患者在注射涉案假“人血白蛋白”后,出現不同程度的發熱、畏寒甚至休克等不良反應。2010年2月,申東蘭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犯亦獲重判。

  食品藥品犯罪數量

  江蘇3年增了3倍

  “數量明顯增多、犯罪涉及面不斷擴大,”在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江蘇省高院副院長周繼業在總結江蘇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特點時說。至今年11月份,全省法院審結此類案件已達40件、生效判決人數為73人,而在2009年,案件數只有9件,在去年也僅有17件。“數量增多,與查處力度加大有關,但也客觀反映了我省食藥品安全的形勢嚴峻,”周繼業說。面對此形勢,江蘇各級法院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推進相關立法不斷完善。

  食品藥品犯罪

  數量快速增長

  據介紹,2009年至今年11月,江蘇法院審結各類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66件,生效判決人數137人。這些犯罪的罪名涉及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等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三年來,江蘇法院受理此類案件數量在快速增長。2009年全省法院審結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及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案件9件,生效判決人數25人;2010年全省法院審結17件,生效判決人數39人;今年前11個月審結此類案件已達40件、生效判決人數為73人。

  此外,共同犯罪比例增加,也是一個突出表現的特征。三年以來的66起案件中,共同犯罪的就有31件,占總數的47%。且在作案過程中的分工明確,甚至形成了產銷一條龍的態勢。

  而犯罪面的不斷擴大也引起了司法機關的重視,犯罪行為既涉及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牛肉、豬肉等食品,也涉及關呼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藥品,還涉及煙、酒等國家專營專賣的消費品。

  目前無地溝油案件

  進入審判階段

  江蘇省高院刑二庭庭長蔡紹剛表示,對社會高度關注的地溝油系列案件,目前尚無地溝油案件進入審判階段,而法院已經對此類案件高度關注。去年以來,江蘇省高院對18起危害食藥品安全犯罪案件進行了督辦,在堅持審級獨立的前提下,省高院多次參與案件協調工作,確保審判質量。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在依法適用主刑的同時,各級法院加大了財產刑的判處力度,切實改變違法成本低的狀況,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價,徹底摧毀他們非法獲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以昨天公布的十大案例為例,十起案件中的罪犯共被判處罰金1700萬余元。

  “食品、藥品無小事,安全是大事,”周繼業說,江蘇法院面對嚴峻的食藥品安全形勢,法院將繼續保持高奪態勢,切實加大打擊力度,推進立法的不斷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