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省高院有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1年度南京市10大案件之一的“瘦肉精”生豬案,6名被告一審獲刑3年6個月至4年,并處罰金4-5萬元。從2009年至今年11月,全省法院依法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共審結案件66件,生效判決人數137人。

  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介紹,當前的食品藥品犯罪中,共同犯罪案件比例較高,占到總數近一半。作案過程中,犯罪分子分工明確,甚至形成產供銷一條龍的態勢。犯罪涉及面不斷擴大,除了牛肉、豬肉等日常食品,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藥品,以及煙、酒等國家專營專賣的消費品也成為犯罪多發領域。許多案件還反映出,目前食品、藥品的監管還有死角和空當,甚至有的個別監管人員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瀆職犯罪。

  據介紹,目前打擊此類犯罪最大的難處在于,一些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往往“一罰了之”,未能移送到法院,無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為此,法院已和相關行政執法機構建立聯系會議制度,通過定期不定期會商,對行政執法機構在處理上存在疑問的一些犯罪行動,從刑法角度給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