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記者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南京興旺屠宰場“瘦肉精”案在今年12月9日宣判后,截至12月27日,6被告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于27日生效。同時,該案涉及的相關監管部門的失職人員也被追責,相關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指出,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發生,暴露出監管上還存在薄弱環節。許多案件反映出,食品、藥品的監管還有死角和空檔,監管不到位,脫管失控,甚至有的個別監管人員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瀆職犯罪。他說,南京建鄴區興旺屠宰場“瘦肉精”一案中張運能等6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已經查明并判決,現在正在追究該案涉及的相關監管部門的失職人員的責任,相關案件也正在審理之中。

  “該案于今年9月6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被告人自愿認罪,庭審效果良好。一審宣判后,六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于昨天(12月27日)生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蔡紹剛補充道,南京市建鄴區興旺屠宰場“瘦肉精”案除了6名被告人外,還涉及了動物檢疫、商貿、動物衛生監督等部門的工作人員,目前相關的涉案公務人員以玩忽職守罪被追責,相關案件正在審理中,“對相關人員將從嚴處理。”

  南京興旺屠宰場“瘦肉精”一案是今年3月15日,經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報道曝光而案發的。公安機關于3月17日立案偵查,并于當日將張運能等6人存欄的全部生豬進行扣押,對6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12月9日,南京建鄴區法院宣判,6名屠宰經營戶,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一審判處3年6個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5萬至4萬元不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