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經濟報記者 耿文博) 江蘇省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自2016年2月29日成立至今已3周年,今年2月26日是第三個“2·26江蘇法官權益保障日”。在過去的一年里,江蘇法院在切實保障法官權益、維護司法權威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2018年初,省法院對全省各地法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進行了總體部署。目前,全省13家中級法院全部成立了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均由院長或相關院領導擔任主任,其中,鹽城、泰州、連云港三地所有基層法院亦同步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全省109家基層法院已有半數成立,尚未成立的基層法院,也基本納入中級法院整體保障工作體系。從實際運行情況看,各級法院普遍成立法官權益保障機構,尤其是院長或院領導親自擔任委員會主任,有助于將法官權益保障納入法院工作整體通盤謀劃,值得繼續推廣。

江蘇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成立3年來,通過在全省法院范圍內征集并篩選,截至目前,已經向社會公開發布“維護司法權威、保障法官權益”34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