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東臺法院安豐法庭的女法官梅小薪,很多人都毫不吝嗇地豎起大拇指,直夸梅法官的好。

梅法官是安豐法庭里唯一的女法官,但她從不因自己是女性,而要求庭長照顧,她的工作量一點也不比其他法官少。反而正因為自己的性別因素,她付出了比其他法官更多的細心、耐心和愛心,從而贏得了當事人的理解與尊重。

細心讓“陌路”鄰居和好

基層法庭里常常會受理一些標的額較小的案件。標的額雖小,矛盾卻不少,稍有不當就可能引起軒然大波。梅小薪法官在處理這類案件時,自有她的一套好辦法。

20088月,梅法官承辦了一起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的案件。原告王某與被告陳某是多年的鄰居,均已退休在家。730,原告王某在街上行走,路經被告陳某家門前時,被陳某家的狗咬傷了右腿。原告受傷后,花去醫療費1800多元。原告到被告家多次索要,但被告不僅不賠償,還威脅原告。原告報案后,派出所通知被告前往,但被告拒不到場。為此,原告訴來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其損失2410元。

在法庭上,原告認為由于被告沒有及時給付醫療費致其訴訟,現不但要求被告賠償其醫療費,并且堅持要被告賠償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及訴訟費等。被告則辯稱,不是自己放狗去咬原告的,堅決不同意賠償。一時間,雙方唇槍舌戰,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互不相讓。原、被告雙方的親戚在旁聽席上也互相指責,情緒異常激動。為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梅法官決定休庭調解。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是多年的好鄰居,若判決會造成大家感情上的傷害,日后不好相處,梅法官耐心地對雙方進行調解。因為原、被告都是老年人,有很多法言法語聽不懂。梅法官又用通俗易懂的俗語對他們進行法律宣傳,告訴他們,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經過梅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雙方當事人深受感動,自愿達成協議,被告陳某賠償原告王某1800元。被告陳某當庭履行了給付義務,雙方握手言和。

調解結束已是中午時分,梅法官站起身來與當事人道別時,忍不住低呼一聲。大家這才發現,梅法官清瘦的臉上寫滿了疲憊,而且還時不時地皺起眉頭。當她送當事人出門時,就更顯得不對勁了。她老是踮著右腳,一瘸一拐的。

原來,就在前一天,梅法官不小心傷了腳,每走一步都鉆心地疼。醫生囑咐要她靜臥休息,但梅法官不忍心讓兩位老人白跑一趟,更不愿意讓兩家人繼續保持這樣的“陌路”關系,所以堅持來進行調解。兩位當事人了解了梅法官的傷情后,連聲道歉,并表示兩家一定會和好如初。

聞聽此言,梅法官開心地笑了,真如一枝開得絢爛的紅梅呢。

耐心讓保險公司理賠

駕駛改裝后的手扶拖拉機致人傷殘,受害人的賠償金是由肇事車主賠償,還是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肇事車主與保險公司各執一詞。

那么,到底誰該為受害人的賠償金埋單?梅小薪法官用手中的法槌交出了完美的答卷。

20082月,梅法官承辦了一樁道損糾紛案件。東臺市某鎮農民朱某開電動車送兒子上學,為了避讓行人駛入道路左側,驚慌之中與相向而來的王某所駕駛的手扶拖拉機發生刮擦,致朱某摔倒后脾臟破裂,經鑒定構成八級傷殘。公安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次要責任,朱某負主要責任。事發后,車主王某僅支付原告2000元醫療費,余款沒有賠償完畢。為此,原告朱某將肇事車主王某和王某所投保的某保險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其殘疾賠償金等損失總計48000余元。

在法庭上,被告王某認為手扶拖拉機在被告某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原告受傷的賠償金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而被告某保險公司則辯稱,被告王某已將原來的車輛改裝,事故發生時,肇事車與王某在我公司承保的車輛不相符,故保險公司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梅小薪認為“事故車輛是不是王某在保險公司承保的車輛”成為爭議焦點,并就此焦點進行認真細致的法庭調查。原來,事故發生后,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勘查后委托有關鑒定部門對王某所駕駛的手扶拖拉機進行了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被告王某所駕駛的手扶拖拉機后車廂進行過改裝。但王某所駕駛的肇事車型號、發動機號與王某在被告某保險公司投保時車輛登記信息中的車型號、發動機號相符。

根據事實,梅法官認定,肇事車就是王某已投保了交強險的車輛。依法判決被告某保險公司賠償原告朱某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損失計4萬余元,車主王某不承擔賠償責任。

宣判后,原告朱某與車主王某對判決表示很滿意,但被告某保險公司覺得冤枉,梅法官又耐心地進行了法律釋明。保險公司與王某之間的交強險保險條款中,沒有規定保險公司對改裝車輛發生事故予以免責的條款。被告某保險公司辯稱王某的車輛已改裝不同意賠償的理由,于法無據,因此不予支持。經過梅法官的耐心釋明,保險公司接受了這一判決結果,并承諾將在規定時間內將理賠款給付到位。聽見保險公司的允諾,梅法官欣慰地笑了。

愛心讓紛飛“勞燕”復合

在承辦一起離婚案件時,梅法官成功地用愛心讓一對即將紛飛的“勞燕”又走到了一起。

原告陳某訴稱,自己與被告張某婚后一度感情尚好,但由于被告有動手打人的惡習,自己長期被打,實在無法忍受,故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請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被告張某則辯稱,夫妻感情較好,不同意離婚,更不同意將孩子的撫養權交給對方。雙方在法庭上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情緒非常對立。

梅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系事實婚姻關系,婚后育有一子張某某,現年13歲。目光掃視到旁聽席上那個清秀的少年,看到孩子眼中噙著的淚花,梅法官心中一陣酸楚。其實,離婚案件中受傷最大的往往是孩子。看到雙方為孩子的撫養權爭得不可開交,又想到孩子的眼淚,梅法官決定休庭調解。

首先,梅法官找到被告張某,對他動手打人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又引導他回憶起過去夫妻的恩愛、孩子的可愛、家庭的溫馨。讓張某認識到,之所以會造成今天的局面,完全是由于自己的緣故。張某表示,希望和陳某和好,并稱以后不會再動手打人了。

接著,她又找到原告陳某。作為母親,陳某對兒子有太多的不舍。梅法官對陳某說,一個孩子只有母親沒有父親,會遭到別人怎樣的目光?你考慮過嗎?真的離婚了,孩子多可憐啊!陳某開始沉默不語。在梅法官的勸導下,陳某終于答應,只要張某能改掉打人的惡習,愿意和他繼續生活。

在梅法官的努力之下,一個瀕臨破裂的家庭又重新恢復往日的寧靜。梅法官說,難忘那一家人走出法庭時那種依依不舍的神情,更難忘的就是那個孩子的淚眼。

熟悉她的同事都知道,她只是用一顆母親的柔軟的心,最終融化了當事人已如堅冰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