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京25日電   今天,記者從江蘇人大和政協獲悉,去年江蘇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圍繞法院工作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意見和建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對代表提交的建議和委員提案11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受到了代表、委員們的好評。

    代表、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主要圍繞推進司法公正、堅持司法為民、依法服務大局、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實解決執行難、加強法院宣傳、改進與代表聯絡等方面,江蘇高院黨組對此高度重視,梳理成八個方面,通過責任分解,交由全省13個中級人民法院和省高院辦公室、執行局等17個部門辦理。例如:省人大代表馬志相提出,建議江蘇在全國率先建立特殊困難當事人專項司法救助資金制度。江蘇高院認為,馬志相代表的這一建議很好,與推進法治江蘇建設工作計劃相吻合。針對人民法院在審判活動中面對的一些生活非常困難的當事人,全省已經進行了積極的探索。省委、省政府兩辦專門下發的《關于加強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全省各級財政要根據各政法機關的不同職責,在法律援助、執行救助、刑事案件受害人臨時生活救助等方面設立司法救助專項資金,列入年度預算。

    在辦理建議、提案過程中,江蘇各級法院規范辦理工作,把解決問題放在第一位,做到了既重視代表、委員的滿意率,更著力提高建議、提案的辦成率。采取當面答復和書面答復相結合等形式,既走出去,上門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又請進來,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法院辦理工作,召開座談會,必要時進行現場辦理。 (記者 張寬明  

 

    2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