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是一組組新出爐的數據,顯得沉甸甸。

  據省法院審管辦介紹,自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開展案件質量評估以來,我省法院案件質量評估綜合指數持續保持全國法院系統領先水平。2011年,在全省法院公眾滿意度問卷調查中,98.42%被訪者對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效果表示滿意。

  在案件數量持續攀升、審判工作壓力不斷加大的情況下,全省法院審判質量效率多年來一直處于良好態勢。

  刑事審判:

  專項行動圍繞熱點難點

  數字見證:5年來,受理一審刑事案件295436件,審結293982件,生效判決罪犯415020人,同比分別增長6.99%、6.96%和4.81%。其中,審結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案件89996件,審結案值在50萬元以上的經濟犯罪案件4350件。

  創新理念:

  --量刑規范 由點到面

  自2009年6月起,我省結合最高法院量刑規范化改革試點工作,在南通中院、泰州中院、太倉市法院、姜堰市法院、沭陽縣法院、南京市雨花臺區法院、南通市港閘區法院進行建立量刑規范化標準體系、建立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序的改革試點。省法院參與了最高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制定出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作為范本向全國法院推廣。2012年,結合量刑規范化改革的推進工作,我省起草制定《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規程(試行)》。量刑規范化的司法實踐和理論探索,不僅有效規范了案件審判,也為中國司法改革提供了江蘇經驗。

  --職務犯罪 嚴懲不貸

  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以大要案審理為龍頭,依法審理領導干部職務犯罪。2009年,省法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下發了《關于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執行以來,我省職務犯罪緩刑適用比例均在30%左右,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全省法院依法嚴懲瀆職侵權犯罪,2011年審結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瀆職犯罪案件251件368人,比2009年分別上升54.84%和37.8%。其中,重點審理了涉及南京“7·28”爆炸案中朱廣源等人濫用職權、受賄案系列關聯案件,南京“瘦肉精”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中4名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件以及其它發生在土地征用、房屋拆遷、食品安全等領域的瀆職侵權案件。

  民商事審判:

  最大限度保民生促發展

  數字見證:5年來,全省法院受理一審民事案件2881710件,審結2840217件。其中,審結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478557件,合同糾紛案件1623223件,權屬、侵權及其它民事糾紛案件738437件。依法保護金融債權,一審審結金融糾紛案件35242件。一審審結房地產開發糾紛案件39011件。審結企業破產案件1317件。抓好涉農案件審判工作,一審審結12676件。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一審審結知識產權糾紛案件21287件。一審審結環境保護糾紛案件515件。

  創新理念:

  --未雨綢繆 先行一步

  近年來,因征地拆遷、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勞資糾紛等引發的矛盾糾紛處理難度不斷加大,人民群眾訴求多元化的特點更加鮮明。全省法院民事審判系統不斷強化能動司法、服務大局理念,出臺了一系列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舉措。2008年以來,省法院出臺《關于切實加強民生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2008)、《關于深入推進民生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2011)。妥善審理好與房地產調控政策相關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糾紛案件,確保房地產調控政策得到有效落實,撰寫了《關于政策調控背景下涉房地產矛盾糾紛新情況的調查報告》,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政府有關領導的批示肯定。

  --及時調研 應對危機

  金融危機爆發后不久,省法院黨組經過全面深入調研,先后討論通過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為我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為促進我省中小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妥善審理各類投資糾紛案件,促進社會投資主體多元化。準確適用省法院《關于當前宏觀經濟形勢下依法妥善處理涉及企業的財產保全問題的指導意見》,慎重采用財產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避免增加民營企業經營困難,積極運用調解方法化解民營企業糾紛,促進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共同發展。

  行政審判:

  行政首長出庭率超八成

  數字見證:5年來,受理一審行政案件29199件,審結28953件,同比分別增長2.40%和2.34%。審結案件中,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確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或有效的8131件,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判決履行法定職責、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無效的1287件,通過協調撤訴的16524件,作其他處理的3011件。

  創新理念:

  --“現象”“模式”不斷涌現

  近年來,在我省法院的積極推動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在全省已逐漸成為一種常態。在南通,自2005年以來,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共出庭應訴977人次,一把手出庭218人次,其中章樹山、單曉鳴、姜龍等5名縣(市)級行政首長出庭,此舉被稱為“南通現象”;在鹽城,鹽都區法院的行政審判,得到區委、區人大、區政府的大力支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已作為一項制度,被納入到全區依法行政的考核體系中,2010年該院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海安樣本”積極推廣

  2010年12月,省法院出臺《關于行政訴訟協調工作的若干意見》,加強和規范行政訴訟協調工作。2011年,省法院出臺《關于深入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了4項工作制度,并對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提出了加強訴訟協調、促進矛盾化解等具體工作要求。推進行政訴訟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推廣“海安樣本”的經驗做法,目前,我省一審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超過80%,出庭應訴案件數同比增長78.92%。

  審判監督:

  強化案結事了促和諧

  數字見證:3年來,全省法院正確把握申訴、申請再審條件,依法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審結申訴、申請再審案件25036件。依法審理二審、再審案件,對確有錯誤的裁判堅決予以糾正,審結二審、再審案件127430件,其中,改判、發回重審9725件,占審結一審案件數的0.48%。其中,全省法院共審結民事申請再審案件11526件,調解撤訴2322件,全省案件調撤率達20.15%,遠遠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創新理念:

  --化解難案 形成特點

  為深入推動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自2010年起,江蘇法院逐步建立完善審監條線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考評體系,形成具有江蘇法院特點的工作機制,成功化解一大批疑難復雜案件和纏訟多年的矛盾糾紛,江蘇法院民事案件進京上訪率顯著下降。3年來審結民事申請再審案件11526件,調解撤訴2322件,全省案件調撤率達20.15%,遠遠超過全國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