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法官,我已經買到回家的火車票,過年就和哥哥回家了。”129日,崇安法院少年庭法官嚴海燕接到宋某的電話,電話里滿是宋某的感謝。此時距離宋某出獄已經10天。為讓這位失足的少年犯重新走上社會,嚴海燕不僅在開庭時聘請“合適成年人”,而且在宋某入獄后嚴海燕還親自送去貼身的衣物和被子,并承諾出獄時一定會找到宋某的親人來接他出獄。

 

“合適成年人”參與庭審

 

今年17歲的宋某是河南人,出生在無錫。說起自己的童年經歷,宋某稱自有記憶開始,家中就充斥著父母吵架的聲音,從未感受過家的溫暖。宋某7歲時,父母離異,其隨父親生活,但父親經常忙于工作,無暇顧及兒子,在其10歲那年,宋某的父親去了外地,將其托付給在錫的叔叔。因家里缺錢,宋某小學未上完就輟學在家。“在叔叔家總感覺有異樣。雖非常渴望上學,但自知不可能再和同齡小朋友一樣過正常人的生活了。不如出去闖闖,總比在家無所事事強。”抱著這樣的想法,宋某離家出走。

 

年紀小、生活艱辛的宋某選擇了以偷盜為生。去年919日,宋某伙同在網吧認識的朋友李某(另案處理)去天鵬食品城附近偷了一輛沒有上鎖的電動車,隔日,當宋某準備轉賣出手的時候被警察抓了個正著。歸案后,宋某交代了前兩次推門入室盜竊的事實,共竊得現金120余元。

 

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征得宋某同意,專門邀請了東林中學的徐老師作為“合適成年人擔任宋某的臨時家長,代替宋某的法定代理人參與訴訟。

 

在接受委托后,徐老師向法官認真了解了宋某的基本情況及犯罪事實,對其開展了認罪、悔罪等教育,并參與了對宋某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一直沉默寡言的宋某在徐老師的開導下,認識到了自己的罪行,表示以后會腳踏實地賺錢。

 

經法院審理查明后認為,被告人宋某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管教導致其自我約束能力差,法制意識淡薄,交友不慎,之前因盜竊多次被行政處罰,最后判處宋某拘役四個月。

 

看守所回訪送溫暖

 

20121129日上午,崇安法院少年庭4名干警和宋某的“合適成年人”徐老師及代理律師丁某拎著大包小包來到看守所,為宋某送去冬日的溫暖。自宋某入獄后,崇安法院少年庭就在全院發起募捐倡議書。不到一個星期,少年庭就收到了300元捐款和幾套嶄新的衣物。

 

“軟軟的被子、厚厚的羽絨服還有一件件保暖內衣,長這么大還是第一次有人關心我。”看守所內宋某在看到崇安法院全院干警捐贈的衣物后,眼眶濕潤。

 

宋某告訴法官,他很想念家人,自從被關進看守所以來,都沒聯系過親戚朋友,也沒人來看過他。宋某稱,其在無錫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在一公司當保安,如果哥哥知道他出事的話,一定會來幫他的。嚴法官聽后立即詢問了宋某哥哥的姓名及其他在錫的親戚,嚴法官向其承諾,一定會幫他聯系到親人,并在宋某出獄的時候來為接他。

 

離開看守所后,嚴海燕就投入了“尋人”的行動。幾經周折,嚴海燕終于聯系到了宋某的哥哥,當其上門告知宋某的情況時,宋某的哥哥一臉訝異,其還一直以為宋某在外打工,只是沒和家里人聯系。在聽完嚴海燕的來意后,宋某哥哥表示一定會在宋某出獄那天和嚴法官一起去看守所接宋某回家,以后也會好好教育宋某,讓宋某重新走上正途。

 

“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一般都是缺少父母的關愛,只有深入他們的內心才能真正的挽救他們。”嚴海燕說道,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趨勢,犯罪的低齡化、暴力性日益明顯,如何做好未成年人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據悉,自去年1月以來,嚴海燕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起,對10名少年犯進行回訪幫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