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來到,萬物復蘇,處處生機盎然,和煦的春風讓人嘴角漾滿笑意。揚中法院法官們辦案之余開始了一年一度的案件回訪活動。新壩法庭副庭長包新月帶著書記員腳步匆忙地走在隊伍的最前列,她們今天要走訪的是揚中市三茅街道永勤村的女孩小陳。由于事前沒有告知小陳,當包新月一行敲開小陳的家門時,小陳臉上滿是驚喜,“包庭長,您真是太有心了,還惦記著我,快進屋坐,我給你們倒杯水……”

 

簡單的噓寒問暖之后,包新月和小陳拉起了家常,“小陳,你爸爸呢,最近身體怎么樣?”問道這里,小陳嘴角揚起笑意,“爸爸康復的差不多了,上次您來之后他常常念叨,感謝包庭長您讓我們父女重歸于好……”

 

看著記者疑惑的目光,包新月向記者說起了2012年那起因房屋引發的“父女之爭”。小陳是個話不多的姑娘,在她16歲那年,父親陳某與母親奚某離婚,離婚后將父母二人將包括一套房產在內的所有財產贈與給小陳,母親奚某隨后便搬離該房屋。

 

2005年小陳應征入伍,201012月復員回鄉后發現陌生人霍某居住在本該屬于自己房屋內。經詢問得知,小陳服役期間,在奚某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陳某將房屋出賣給霍某。現小陳回鄉后無處居住,只能借住在親戚家。得知女兒有家不能歸,奚某坐不住了,多次向霍某要求收回房屋,雙方劍拔弩張,經村、鎮有關部門協調未果,奚某便和女兒一起將霍某和陳某告上法庭。

 

得知審理案子的法官是包新月時,奚某拉住包新月的手說,“包庭長,我知道您是江蘇省優秀法官,大家都說您是好人,您審案子我們就放心了,一定幫我們主持公道……”奚某動情之處抹了抹眼淚。自己也作為一位母親的包新月,深刻體會到此時奚某的“護犢之情”,“您放心,公正判案是我們做法官的行為準則……”

 

包新月仔細閱讀案卷后發現,該案房屋的土地屬于集體土地,陳某將房屋出售給霍某,其實質是將該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一并轉讓給霍某,陳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且其與奚某離婚時已共同將該房屋贈與女兒小陳,陳某轉讓房屋時小陳并不知情,由于原、被告意見嚴重分歧,揚中法院一審判決霍某與陳某簽訂的《售房協議》無效,被告霍某不服上訴,二審法院依法維持了一審判決。

 

案件是告一段落了,可是父女感情出現破裂,包新月不忍看到“子欲養而親不待”的一幕,便開始了第一次回訪。包新月從陳某處了解到,他偷偷賣掉房子,實質是因為當時小陳在西寧當兵,因為不能適應環境要調動工作,陳某沒有積蓄便賣掉了房子準備幫助女兒復員后安排就業,而且當時他自己身體也不好,一部分賣房子的錢也用在了看病上。眼見陳某已有悔意,且賣房直接目的還是為了女兒小陳。包新月多次與小陳溝通,希望她能夠打開心扉,不要因此傷害父女親情。在包新月如母親般的循循善誘下,小陳流下不舍的淚水。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據悉,這已是包新月第二次回訪小陳一家。“包庭長,您放心好了,父親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我會好好照顧他的……”,眼見小陳和父親已經冰釋前嫌,包新月如同吃了一顆定心丸,非常高興。這時,一個村委會調解主任急匆匆地喊道,“包庭長,有兩個居民因道路鄰里糾紛來到訴訟聯系點,要您過去調解呢!” 包新月與小陳打了個招呼,帶著書記員急匆匆趕往村委會參與調解了。

 

“一身正氣當法官,一輩子做好事”這是包新月的辦案宗旨。揚中老百姓盛贊包新月是當今的“包青天”。

 

她是揚中法院的“辦案狀元”,2012年審結各類案件284件,結案率為98.26%,調解率為55.28%,無一錯案、超審限案、上訪纏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