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素琴是丹陽法院的一名普通女法官,現年43歲,95年進入丹陽法院,在民一庭已經連續工作了9個年頭。熟悉法院分工的人都知道,法院的民一庭是辦理案件種類最多、事情最繁雜、工作壓力最大的地方,這些年民一庭的受案數呈“井噴”式增長。作為這里的法官,忙碌、緊張是張素琴最深刻的體會。

 

今天是星期二,是每周兩次的巡回審判日,按照慣例今天上午要到市城區交警中隊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八點半到達城區交警中隊法官辦公室。

 

今天要處理的第一個案件肇事司機是一青年男子,撞倒了一位年過七旬的老人,醫生診斷為腦震蕩,住院一個星期后已無大礙。該男子事先已經支付了老人的住院費、門診費、營養費等相關費用。誰也沒料到之前已經達成協議的雙方,因老人子女的突然變卦讓此案的處理變得看似復雜起來。按照法律的規定,除去肇事司機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后老人幾乎得不到什么賠償了,為此老人的子女均心有不甘。見此情況,張法官心下便知這案子仍有調解的余地:一方面,肇事司機對老人子女的變卦似乎早有心理準備,對自己只需要支付幾百元就可以結案也覺得少了點;另一方面,老人子女對肇事司機并沒有敵對情緒,只是對當前的賠償規定不滿。于是張法官不厭其煩,一遍又一遍耐心疏導,分析利弊,幾番輪回下來,雙方終于再度達成調解協議。前前后后花了一個多小時,雖然說得口干舌燥,但張法官的心情卻好極了,第一件案子算是圓滿了結了。剛想停下來喝口水,第二件案子的當事人又進來了,就這樣一撥接著一撥,不知不覺就辦理了五個案件,抬眼一看,現在已經是中午十二點,過了單位食堂開飯的時間,只能自己在附近的小餐館隨便吃點什么填飽肚子了。

 

吃完午飯稍作休息,下午兩點張法官繼續開始繁忙的工作。今天下午有一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要開庭,案情并不復雜,僅用了一個小時就調解結案,張法官當庭制作、送達了調解書。接著要去送達法律文書。下午兩點一刻出發,進入到被告所在鄉鎮后,警車就在鄉村蜿蜒的小道上顛簸前行,很快由于路窄,警車已無法繼續前進。張法官也顧不得車外寒風凜冽,冒著小雨夾冰的惡劣天氣徒步前行。半個小時后,終于找到了被告的家。偌大的一棟樓房大門緊閉,敲門沒有回應,張法官卻十分肯定的說:電表是轉動著的,家中一定有人。果然,一刻鐘后一老太從二樓窗戶探出頭來,張法官隨即表明身份和來意,但老太太卻認為:只要自己拒絕簽收,兒子就可以免于承擔責任。任憑張法官好說歹說,老太太就是不肯開門簽收。沒有辦法,張法官只好又到村委會找了村長和周圍的鄰居過來簽字證明,留置送達。等一切辦妥,回到單位已經是天黑燈亮。還有兩份判決書明天等著要用,看來今晚又得加班了。

 

六點一刻,張法官騎著自行車往家中趕,因為孩子還等著她回家準備晚飯呢!

 

這就是張法官的一天,是她十多年法官生涯中最普通的一天,這樣的日子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延續著,平淡而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