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2012年,洪澤法院始終堅持能動司法、為民司法,以服務大局、關注民生的實際行動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多項工作受到省、市、縣表彰。

 

圍繞縣委“三高兩好”目標,更加主動服務經濟發展

 

20123月,省委羅志軍書記到洪澤縣進行專題調研,提出了“三快兩更”,即“加快做大總量,加快提升均量,加快提高質量,到2015年,建成更牢基礎、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的新要求。為貫徹落實好羅志軍書記的部署要求,洪澤縣委立足全縣實際,在“三快兩更”要求的基礎上確立了“‘三高兩好’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的新目標。

 

新的工作目標確立后,該院自覺融入黨委、政府的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大局,制定出臺《關于緊緊圍繞“三高兩好”目標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實施意見,從保障項目建設、促進產業升級、助推民營經濟等方面提出了18條司法服務和保障措施,得到縣委領導的批示肯定,并被省高院以《院辦通報》形式向向全省110家基層法院推介。洪澤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照新對該意見作出批示:縣法院圍繞全縣大局提出的18條司法服務和保障措施,思路明確、措施具體,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對于推動全縣更好更快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

 

針對有的地方政府在招商合同中加蓋政府印章,易引起政府承擔民事責任;有的投資合同中政府側重于對投資人的優惠承諾,但對投資方資金不到位、違約后資產處置等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易引發土地、資源閑置,金融資產、公民私有財產損失等招商引資中行為失范的諸多隱患,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行為失范存在諸多隱患》的司法建議,幫助政府規避招商法律風險。該建議得到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并被江蘇省委《江蘇信息》刊登。

 

強化司法研判,更加主動化解民生難題

 

及時研判在審判工作中顯現的事關民生發展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加強應對研究,積極建言獻策。針對近年來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案件增長速度快、人員多、金額大、給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壓力的現狀,該院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向縣委、縣政府提出五條司法建議:一是健全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企業信用檔案,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將參與投標企業的信用檔案作為重要內容審查,從嚴控制。二是強化用工主體資格審查。對用工主體進行審查,禁止不具備用工資質的企業及包工頭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三是強制實行用工備案制度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四是加強工資支付監督。逐步推行農民工工資按月支付制度,保證定期足額發放。五是加大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加大對違規行為調查、取證、處罰力度,對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和建設工地,要實施重點跟蹤監控,必要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該建議得到縣委主要領導的批示肯定,縣委辦公室印發《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一年來,該院聯合住建局、人社局為3000余名農民工解決工資近800余萬元。同時該建議入選2012年度江蘇省法院系統十大司法建議。

 

注重訴前協調,更加主動推進城市化進程

 

近年來,洪澤縣把城市房屋征收工作作為推進城市化進程的重點,共征收了洪澤湖大堤、臨河、楊碼社區等十多塊地段,涉及居民萬余戶,拆遷人口5萬余人,拆遷面積近200萬平方米。在這大面積、大規模的房屋征收工作中,該院以服務大局、服務發展為己任,在縣征收辦設立法官工作站,積極參與、指導化解征收矛盾,訴外化解征收矛盾300余件。進入訴訟程序征收案件60余件,全部調解和解糾紛,沒有一件強制拆遷的案件,沒發生一起因房屋征收引發并激化的矛盾,對房屋征收中的弱勢及有特殊困難的群體,堅持從百姓利益出發,采取多種措施,盡量解決其實際困難,助力縣委“陽光拆遷、和諧拆遷、富民拆遷”工作目標的實現。如硯臨河公共綠地建設項目被征收戶離休老干部沈某某夫婦,兩位老人均已80高齡,行動非常不便。因兩位老人要價過高,一直未達成征收補償安置協議。該案進入訴訟程序后,該院法官多次到該戶了解其家庭狀況,主動與征收指揮部協調,首先根據政策,結合沈某某的實際情況,在縣城中心位置提供2套低樓層的現房進行安置;其次,考慮到兩位老人常年患病、其子女又基本不在身邊的的實際困難,經縣政府同意,又主動聯系工人承擔為沈某某安置房屋進行免費裝潢,并聯系車輛幫助其搬遷至新居,通過上述種種措施,感化了沈某某家人,化解了沈某某夫婦對征收工作的抵觸情緒,主動配合征收人及征收實施單位簽訂了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加強立審執聯動,更加主動維護縣域金融穩定

 

2012年,洪澤縣委、縣政府積極籌備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升格為洪澤縣農村商業銀行工作。為審理執行好金融機構借款糾紛案件,該院牢固樹立全院上下“一盤棋”的全局觀念,加強立審執相互間的配合,加大資產清查力度。在立案階段對金融機構做好訴訟風險告知,對遺漏被告的及時進行法律釋明,符合訴前保全的及時采取保全措施,確保案件下判后及時執行到位;在審判環節加大調解力度,努力提高調解當場履行率,對符合訴訟保全或先于執行條件的案件,積極采取措施,為后續執行提供便利。對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由審判法官先與被執行人聯系,講清利害關系,敦促及時履行義務。對拒不履行的當事人,及時采取查封、凍結、扣押等司法強制措施,依法保護金融債權。同時,對金融機構在放貸過程中出現的不規范現象,及時提出司法建議、風險提示,促進金融放貸、轉貸的規范運作,從源頭上防范金融風險,維護信貸資金安全。一年來,該院共審結執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案件1928件,涉案標的2.62億元,為縣農村商業銀行籌建打下堅實基礎。

 

延伸審判觸角,更加主動回應農村司法需求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民群眾的司法需求也越來越多。為滿足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該院從2011年開始,以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為工作目標,以“審務村村行”為載體,扎實開展創建“無訟村居”活動。通過創立審務工作站、審務聯系點,將轄區的12個鄉鎮126個村居劃分為10個區實行一鎮一庭室、一村一法官無縫式掛鉤,形成人人參與、個個有責、內容廣泛的掛鉤體系。創立糾紛聯排、矛盾聯調、審務聯動、法制聯講、社會聯管、和諧聯創等“六聯”工作機制;組織干警走訪全縣60個村(居),接待來訪群眾700余人次,現場化解矛盾糾紛130余起,在創建32個“無訟村居”的基礎上,2012年新創“無訟村居”30個,尤其是該縣老子山鎮連續多年實現案件的“零受理”,為建設“平安洪澤、法治洪澤”作出了積極努力。中央電視臺、《人民法院報》等媒體對該院“審務村村行”活動予以專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