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牽頭在全市開展了“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在行動”活動。宿遷中院院長湯小夫認為:“少年審判是一項集預防、保護和改造于一體的延伸希望的系統工程。”

  三年多來,全市法院始終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將“教育、感化、挽救”方針貫穿于少年刑事審判全過程。據統計,自活動開展以來,全市法院共幫助136名失足青少年聯系學校完成學業,幫助325人落實工作,助力他們在人生道路上重新啟航。

  “圓桌審判” 幫助迷途少年重返校園

  “曉峰,成績出來了嗎?考得怎么樣?”接到宿遷中院刑一庭副庭長馮莉的電話,郭曉峰(化名)先是詫異,后是激動,他萬萬沒想到法官還掛念自己:“馮阿姨,我考了全班第7名,被縣重點高中錄取了。”

  2011年5月,郭曉峰和另外兩個玩伴放學后相約去弄點零花錢。三人攜水果刀在一個巷子里搶劫一名婦女,劫得人民幣200元。三被告人被一審法院認定構成搶劫罪,均被判了實刑。

  判決后,郭曉峰的父親向宿遷中院提起上訴,并給法院寫了封長信。信中,郭曉峰父親希望法院考慮孩子臨近中考,希望給其重新讀書的機會。

  案件分到了馮莉手中,她請來了三個孩子的班主任、家長,開起了“圓桌審判”。

  “為什么想到去搶錢?”面對馮庭長的溫言細語,郭曉峰一下子哭了出來,他顫抖著肩膀說:“法官阿姨,我知道錯了。我只是一時好奇,現在我只想回學校讀書。”

  在長達兩個多小時的談話中,馮莉了解到,曉峰很聰明,平時學習成績也優秀。這次搶劫,三個孩子均抱著好玩的態度,是偶然犯罪。如果孩子能夠回歸校園,父母和學校加強教育,應該更有利于健康成長。綜合考慮后,中院最終改判曉峰等三人緩刑,讓其盡快回歸正常的學習生活。

  但走出法院大門之時,曉峰等三個孩子已經錯失了當年的中考機會。馮莉得知消息后,主動幫助他們聯系補習學校。

  一次次撥打電話,一次次遭拒,部分學校怕影響升學率不愿意接收三個孩子,但馮莉并沒有灰心。經過多次溝通聯系,一家民辦學校同意接收三人。

  在馮莉的請求下,學校還專門安排老師監督三人學習。曉峰父母也放棄外出打工的機會,專心輔導孩子考試。2012年的夏天,終于傳來了好消息,曉峰考取了當地的重點高中,另外兩個孩子也被普通中學錄取。

  “每個失足少年都是折翼的天使,偶然犯錯不能簡單懲罰了事,幫助他們重新啟航是我們的責任。”馮莉坦言。

  為了深度挖掘失足少年的犯罪動因,宿遷中院少年庭制定出臺了“一表兩須知”制度,即為少年刑事被告人制定特殊的社會調查表,詳列了成長經歷、家庭結構、交友環境等幾十個問題,了解其性格特征、生活背景等。制定了《少年被告人訴訟須知》及《法定代理人訴訟須知》,每起案件盡量讓家長直接參與,分析少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觀原因,加強庭審教育的感化作用。

  “療救工程” 撫平留守少年青春之殤

  宿遷作為蘇北欠發達地區,農村外出打工人員逐年增多,因此留守少年的數量急劇增加。大多數留守青少年被寄宿到縣城學校,有些學校疏于管理,外加情感上缺失,部分留守少年留戀于網吧、游戲廳這些滋生犯罪的溫床。

  小葉是眾多留守少年中的一個。因父母長期在外打工,爺爺奶奶管教不嚴,小葉沉迷于網絡游戲。2011年7月,在網吧連續上網三天的小葉因沒錢,盜竊網吧顧客兩部手機。經鑒定,兩部手機價值超過5000元。

  案件到了法院后,少年庭的法官聯系并約談小葉的父母,小葉的父母以工作忙為由,拒絕參加庭審。

  “他們根本不想管我,干嘛把我生下來?”小葉眼神中充滿了對父母的怨恨。承辦法官一邊安撫小葉,一邊再次和小葉父母電話溝通。不到兩天,小葉見到了闊別三年的父母,聲淚俱下。

  在法官的說服教育下,小葉父母表示,他們決定用打工攢下的錢回家創業,好好教育孩子。后來,小葉因認罪態度良好,被判處緩刑。

  湯小夫認為:“挽救失足青少年是一個系統的社會工程,光靠法院一家力量是不夠的。”為此,宿遷中院開展了“療救工程”,定期組織開展以“關愛明天”為主題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月活動。

  市中院刑一庭定期召開違法犯罪座談會、舉行專題講座、舉辦圖片巡回展、現場咨詢、兼職法制副校長“法制教育”專題講座,與電視臺聯合制作“家長、老師、學生、法官、社區負責同志五人談”節目,組成“法官媽媽”團到和諧共建聯系點,開展一對一愛心幫扶活動,對青少年進行法制、道德和親情教育,引導孩子們學法、懂法、守法。

  “前科封存” 消除失足少年的標簽影響

  因帶上“有犯罪前科”的標簽,失足少年刑滿釋放后走入社會,在升學、就業方面,往往四處碰壁,容易自暴自棄。

  新刑訴法施行后,為消除犯罪記錄的“標簽效應”的影響,中院超前開展了失足少年犯罪記錄的封存工作,沭陽法院最早開展了試點工作。

  2011年初,沭陽法院率先在全市出臺了《關于建立未成年人輕罪及違法記錄密存制度的實施意見》。封存制度所涉“輕罪及違法記錄”包括:未成年人因初次違法而受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的違法記錄;因初次犯罪、偶然犯罪、過失犯罪而被捕起訴或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或免于刑事處罰的犯罪記錄。

  陳猛(化名)成為前科封存制度的最早的受益者之一。2012年3月,讀高三的陳猛因盜竊老師的筆記本電腦,被法院判處緩刑。沭陽法院啟動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程序,與公安、檢察、學校、街道聯動對其進行幫教。

  8月3日,陳猛帶著南京某重點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和寫有“法官獻真情,學子夢成真”的錦旗,來到沭陽法院少年庭,感謝法官讓其重獲新生。

  之后,宿遷中院對沭陽法院的經驗加以總結,提出未成年輕罪記錄封存實行“五步工作法”,即通過品行調查、風險評估、促成和解、封存考察、封存宣告五個步驟,實現制度運行規范化,并在全市加以推廣。

  據統計,截至目前,宿遷地區有16名在校學生的“前科”被封存。

  此外,為筑牢失足少年的綠色屏障,宿遷中院少年庭還開展了“三個一”活動。堅持每季度開一次幫教會,對未成年犯進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矯正;在重大節日,向未成年犯發送一封慰問信,激勵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每年贈送未成年犯一本勵志書籍,勉勵他們重塑人格,掌握一技之長,爭當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