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日,連云港中院召開全市法院深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現場會,要求進一步規范立案工作,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轉變工作作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立案難等群眾關心問題。該院顧長洲副院長全面剖析全市立案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求繼續做好繁簡分流工作,規范案件管轄,保護當事人訴權杜,絕推諉扯皮現象,做好訴訟服務中心窗口建設,細化管理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切實發揮訴訟服務中心便民、利民平臺作用。連云港中院為貫徹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精神,切實履行好審判職責,將今年確定為全市法院"司法作風建設推進年",先后出臺《關于開展"司法作風建設推進年"活動的實施意見》、《關于切實改進司法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十六條規定》,隨著活動深入,全市法院司法作風建設掀起一輪輪熱潮。

 

以司法公開助推司法作風建設

 

在連云港中院薛劍祥院長看來,司法作風不僅僅是形象問題,更是感情問題、立場問題,關系到人民法院的公信和權威,只有下大力氣加強司法作風建設,人民群眾才會信任司法、尊重司法。

 

今年,連云港法院把司法公開作為改進司法作風、規范司法行為的新動力。去年,全市兩級法院全部建成互聯網官方網站,將法院工作的最新動態及時發布在網站上,社會公眾可以通過登陸連云港各人民法院網站,足不出戶"鍵對鍵"了解法院工作,獲取所需的審判信息和法律知識。法院網站的開通,拉近了群眾與法院的距離,直觀展示了法院的形象。去年連云港法院在互聯網直播案件33件,據省高院統計直播數居全省前列,今年連云港準備將開庭審理案件的5%進行互聯網直播,讓群眾直接參與、感受庭審活動。

 

為了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方便當事人和社會各界了解和監督法院工作,連云港法院主動把司法公開落實到司法服務的各個流程,全面推進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執行公開、聽證公開、文書公開和審務公開,在訴訟服務中心建立案件查詢系統,及時發布開庭公告,讓群眾能夠及時有效查詢相關案件信息。在去年審判法庭全面實現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同步記錄、同步顯示庭審記錄"三同步"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擴大了案件公開審理、執行和聽證的范圍,要求各類二審案件原則上均實行開庭審理,所有已審結案件的裁判文書,符合條件的及時上網,同時擴大網絡庭審直播范圍,讓司法真正置于陽光之下。為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連云港法院還將開展巡回審判、在鄉鎮設立巡回法庭作為一項長效機制,采取送法下鄉、服務上門的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審理,在百姓家中調解,到田間地頭開庭,以公開透明的方式,教育當事人和案發地群眾學法守法。連云港法院打造陽光司法工程,促進司法程序更加規范化,改變了過去 "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衙門作風,杜絕了"冷橫硬推"的服務態度,提升了法院工作的群眾滿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以服務群眾打造便民利民品牌

 

"司法作風建設推進年"確定后,連云港法院提出"打造司法便民利民特色工作品牌",多次組織法官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察民情,聽民生,提效能,建立民意溝通工作責任制,特別加強立案信訪、訴訟服務中心等窗口建設,以方便群眾、細化服務贏得了民心。在群眾中樹立了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司法形象。

 

為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連云港法院不斷創新司法新機制和新舉措。為方便群眾訴訟,灌云縣法院在2月初設立了小額訴訟審判庭,包括案件調解區、審判區和辦公區,為當事人提供"門診式"服務,特殊情況下當事人還可申請在晚間或節假日進行調解、開庭,對因患病或身體殘疾、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實行上門審理,該速裁審判庭成立以來,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僅3.1天,簡便、快捷的服務受到當事人一致好評。

 

執法辦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務,連云港法院一直以來注重公正審理每一起案件,特別是在案件審判中注重對民生的保障和維護,暢通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快速、高效審理。春節剛過,新浦區法院就妥善處置了一起欠薪案件,成功為71名農民工追索到工資,讓農民工順利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錢。民以食為天,今年3月,贛榆縣法院依法宣判該縣首例涉"地溝油"犯罪案件,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展示了法院對此類犯罪依法嚴懲,零容忍的決心,滿足了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新期待,贏得了群眾的贊譽和信任。

 

以優良作風促進司法公信力提升

 

改進司法作風不能走過場,要敢于動真碰硬,為把改進司法作風建設切實落在實處,全市法院干警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從思想作風、審判作風、工作作風、紀律作風、干部作風等五個方面對照查找問題和不足,組織討論,改進工作,以優良的作風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在自查自糾的同時,營造改進司法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正確導向和良好氛圍,通過主題演講和"廉潔司法示范庭"創建等活動,完善司法巡查、審務督察、廉政監察員、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使制度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弘揚崇尚法治、一心為民、求真務實、艱苦奮斗、率先垂范、清正廉潔的作風,讓法官真正成為公正的"代言人",確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